创建文明城市不是一项临时性的任务,而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不仅点多线长面广,而且既有艰巨性也有复杂性。由于各地的社会环境有所不同,创建文明城市的方法和手段也存在一些差异,但是目标都是一样的,那就是要想方设法克服重重困难,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城市,让市民的生活更加美好。但是笔者觉得,要想实现这一目标,不仅要放眼未来有长远的规划,还应该立足眼前善于从群众身边的小事做起。
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着眼点在城市,但是落脚点却在市民。也就是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根本目的不只是为了让城市更光鲜、更亮丽,还应该要让群众更舒心、更幸福。而要做到这一点,创建工作一方面要有大视角、大规划、大手笔,另一方面还应该有甘于做小事、乐于做小事的服务精神。因为虽然什么样的城市能称之为文明城市固然有一套完整、科学、严格的测评系统,但是在市民看来,只有自己能从生产生活的点滴变化中真切感受到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归属感,这样的文明城市才更真实,也更接地气。所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也应该做到勿以“事”小而不为,用一件又一件小事垒砌城市文明的大厦。
我们常常说,群众利益无小事。这简简单单的几个字看似并无深刻内涵,但是体现的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群众谋利益的执政理念,包含着深深的爱民情怀。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做好群众关心和需要的点滴小事,就是对“群众利益无小事”最生动的实践。但是,对城市的管理者而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的小事不仅要愿意做,还应该善于做。善于做不是投机取巧走捷径,而是在做小事时讲求方式方法和先后顺序,从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和亟待解决的小事入手,由近到远、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周密考虑、科学安排、尽快实施,尽量避免因为做小事给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大麻烦,让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更加人性化,也更有群众基础。
对领导干部来讲,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善于做小事,不仅是一种工作方法,也是真心实意为民服务,于细微之处见功夫、见态度、见精神的一种可贵情怀。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一件件的小事看似微不足道,但却累积起了城市文明。这种基于小事的大文明不仅让市民的生活更有品位,也让城市更有温度。(张翕)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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