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车,走吧!”10月底的一天,一辆中型公务商务车早早就停靠在厦门市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门口,十余位挂着工作检查证的同志紧张有序踏入车内,区纪委监委党风室主任杨应进清点完人数,立即催促司机开车出发。
当天,海沧区纪委监委联合区财政、审计、卫计、民政、农林水利、残联等部门,从帮扶政策落实、帮扶对象精准识别、项目申报审批监管及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入手,在东孚街道、寨后社区、新阳街道、祥露社区开展帮扶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情况的集中督查。对街道党委政府履行帮扶民生工作主体责任情况,各项帮扶专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情况,帮扶对象精准识别、项目申报审批情况等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存在优亲厚友、不公平不公开问题。
“每个月有没有按时拿到钱?家里有什么困难需要我们解决的?”在每个低保户家中,检查组人员仔细询问核对低保补助是否发放到位,查看帮扶对象补助款项发放存折,深入了解群众困难和诉求。同时,在村居财务公开栏检查新增低保人员公示情况,向村居主官、民政干部、计生干部、网格员等了解相关补助发放情况,检查其对相关政策、措施、操作程序的熟悉度,让帮扶不止于“精准”,更在于“走心”。
自10月中旬起,海沧区各帮扶主管部门、街道、村居开展帮扶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自查整改工作。在此基础上,区纪委监委牵头会同财政、审计、教育等部门组成检查组,选择2017年区级帮扶专项巡察发现问题较多、群众信访较集中的2个街道,以及民生帮扶领域发现问题线索查实涉及的2个村(居),开展帮扶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督查。此次督查重点对2017年底帮扶民生领域专项督查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基层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履行帮扶民生工作主体责任情况,以及帮扶政策、项目落实情况,重点抽查低保救助、计划生育帮扶资金、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资金、教育资助资金、农村妇女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帮扶民生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情况。此次集中督查共发现相关问题4项,区纪委监委切实督促问题单位进一步整改落实。
今年以来,海沧区开展帮扶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将精准帮扶纳入全区《防范“微腐败”制度建设工作计划安排》工作计划中,从健全工作制度入手,开展全面自查、整改、规范管理,列明重点防范问题、具体责任部门、时限安排。各派驻纪检组、街道纪工委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督查组,对各村居帮扶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专项治理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查阅账目、入户核查、电话抽查等方式,重点围绕低保等民生资金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物资发放、扶贫资金使用发放等情况进行督查。海沧街道受理帮扶、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29件,目前已办结21件,另有8件正在加紧核实。嵩屿街道针对“低保户违建未及时停保”问题,对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及涉及的3个村(居)分管民政的两委、网格员共9人开展批评教育;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长期挂账”问题,对街道农林水相关负责人及相关村居干部5人开展警示谈话。东孚街道对1起涉及村民小组资产资源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下一步,海沧区将继续立足精准帮扶“1+N”专项督查队伍,形成“内部联系—横向联席—上下联动”的全方位精准监督模式,开展“真入户、访真难”,强化一线监督,确保精准帮扶“一个不漏”。(周思明 陈蕾 刘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