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晋雄,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侦监科副科长、二级检察官。爱岗敬业,是“工匠型”的检察官、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标兵、全国模范检察官。
一、尽职尽责,敢于担当
自2009年进入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工作以来,该同志始终在侦监、公诉等检察业务一线办案,能够秉公执法,精益求精。审查逮捕案件、起诉案件无一错案;能积极办理督察案件,参与上级院、人大、政法委组织的案件评查。该同志以过硬的业务能力勇挑重担,带头办理重大案件。先后办理郑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案、温某特大诈骗案、尹某集资诈骗案等重大、疑难案件,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及
涉众型经济犯罪,着力保障民生民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如办理尹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涉及220余名被害人、数额近5000万元,该同志能在追诉犯罪的同时,积极化解信访风险,追查资金去向,追捕多名同案人到案。
二、规范执法,善于监督
该同志在办案时注重发挥检察监督职能,针对超期羁押、违法扣押财物等问题,敢于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所办案件提出抗诉均获改判。如办理徐某非法持有毒品案,发现侦查机关定性错误,改以贩卖毒品罪起诉,由法定刑三年以下提高到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办理李某故意伤害案,发现一审错将李某认定为从犯,重罪轻判,提出抗诉后,二审将量刑从原判决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改判为十年,促进公平正义的实现。同时,该同志积极参与最高检部署的专项活动,注重监督机制常态化,起草《关于侦查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实施办法》、《关于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工作实施办法》等会签文件,设计填空式社会危险性说明表,细化32种危险性类型,有效规范执法办案,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善于思考,学以致用
该同志善于在办案中研究问题,总结实践经验,所撰写调研文章多次被《人民检察》、《中国应用法学》等核心刊物登载及入选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等国家级论坛。参与执笔“两岸网络电信诈骗犯罪问题研究”课题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重点课题立项并通过结项验收,相关成果收录于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所合作撰写的《网络时代跨境电信诈骗犯罪的新发展与防治对策研究》获第十一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二等奖,《两岸比较视野下电信诈骗犯罪的法治化治理研究》、《网络犯罪语境下的电子数据同一性问题研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所得没收保全制度研究》连续三年蝉联福建省刑法学研究会征文一等奖。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突出的业务能力,入选全国、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人才库及全省检察教育培训师资库。并能积极发挥业务带头人的引领作用,通过编撰案例、办案指引、实训教学等方式,推进理论成果转化。在全省侦监业务协作练训中担任主持及主讲人,所讲授《逮捕案件社会危险性审查解析》获评福建省第一批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
四、作风过硬,严守底线
该同志能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风优良,家风纯正。能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检察官的职业道德和良知,不论在工作时间,还是在八小时之外,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人民检察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清白做人、踏实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