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铸就公正
    2009年以来,省检察院在文明创建中创建文明和谐机关,在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展示了检察机关的文明形象。

    文明理念铸忠诚,服务海西建设加快福建跨越发展意识不断增强。

    文明执法铸公正,落实执法为民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不断凸显。

    文明素质铸公信,改进执法作风检察队伍法律监督能力不断提高。
    文明创建铸形象,突出以人为本推动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不断深入。[更多>>]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的主题,“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是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公正文明执法是检察工作的应有之义,生动的检察实践为文明创建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多年来,省委、高检院、省直机关工委和省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检察机关公正文明执法和省检察院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给予关切关怀。[更多>>]
    省检察院机关注重理念文明,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出“忠诚维法、廉政铸信”的机关检察精神,坚持党的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更多>>]
    省检察院机关注重执法文明,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崇高的职业使命和价值追求,坚持执法行为文明,执法作风文明,把加强检察机关自身监督置于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秉公办案,公正司法,使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个执法环节都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总结推广了较多高质量执法办案实践方面的经验做法。[更多>>]
    省检察院认真组织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纪念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检察官集体宣誓和“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从我做起”签名活动,树立和维护海西检察官的良好形象。[更多>>]
    2009年以来,省检察院机关在连续四届获得“全省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五届获得“省级文明单位”基础上,2010年被中央文明办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机关先后涌现出“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省“工人先锋号”等省级以上先进集体19个;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等省级以上先进个人25人次。[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