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12日电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无产阶级革命家,我国经济工作和妇女儿童工作的杰出领导人,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第七届、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原副总理,原国务委员,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原主席、名誉主席陈慕华同志,因病于2011年5月12日12时25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0岁。
陈慕华生平
1921年生。女。浙江青田人。读中学时参加抗日救亡运动。1938年从国统区奔赴延安,入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第四期学习,同年6月加入。结业后留延安工作,先后任抗大第三分校训练部佐理员,八路军留守兵团警备第五团团部参谋,留守兵团司令部教育科参谋、后勤部经济建设处秘书,陕甘宁晋绥防联军司令部军事研究室研究员。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被派赴东北工作,先后任热河军区司令部参谋,东北铁路总局机关政治协理员,中央医院政治副院长等职,参加东北。成立后,历任政务院铁道部政治部宣传部宣传组(处)副组(处)长,国务院国家计划委员会交通局处长,对外经济联络总局成套设备局副局长,国务院对外经济联络委员会三局副局长。1971年后任国务院对外经济联络部副部长。1976年11月任对外经济联络部部长兼中共党组书记。1980年9月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副总理,并兼主任、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主任。1982年担任国务院国务委员兼对外经济贸易部部长及中共部党组书记。1983年6月任国务院国务委员兼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并任中央财政经济领导小组成员。被选为中共第十、十一、十二、十三届中央委员,第十一、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第五、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1988年4月被选为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同时任名誉董事长。她还是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1988年当选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席。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名誉主席。全国妇联第六、七届主席,第八届名誉主席。
1971年至1988年任对外经济联络部副部长、党的核心小组副组长、部长、党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主任,全国托幼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国务院旅游领导小组组长,对外经济贸易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务委员,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党组书记、理事会理事长,中国银行(4.15,-0.02,-0.48%)董事会名誉董事长,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成员。
1988年1993年任第六届全国妇联主席、党组书记,中国银行董事会名誉董事长。1993年至1998年任第七届全国妇联主席,中国银行董事会名誉董事长。是第五、第七、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共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中央委员,第十一届、十二届中央政治局侯补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