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上午,泰宁县下渠乡上渠村农民张某华及家人同意将花钱买来的外国“媳妇”交给县公安局民警及乡村干部,紧接着,在宁路村,吴某平家也同意将自家的外国“媳妇”放走……傍晚,被人贩子拐卖到下渠乡的三名越南籍妇女全获救。
4月27日,泰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几位民警来到下渠乡下渠村进行“大走访”,在进村入户走访时,令民警感到意外的是,在一农家厅堂上竟然遇到一名外国籍妇女,顿时警觉起来,他们主动上前与其打招呼,不料外国籍妇女无动于衷,没有一点反应。问村民怎么回事?村民小声告诉民警:该妇女是一名外国人,来这里不久,不会说汉语,急忙追问:她是哪个国家人?怎么会来下渠?村民回答说:可能是越南人,是被人贩子卖到这里的。
民警立即找到了外国籍妇女的“丈夫”,那是一位老实巴交的农民,把怎样买下这名越南籍“老婆”之事一五一十和盘托出。
可是,这名越南籍妇女是哪里人,家庭情况如何,怎么会被拐卖到这里来?由于语言不通一时无法找到答案。几位民警只好将情况向县局作了详细汇报,县局又迅速将情况报告了三明市公安局,不久,市局指示泰宁县公安局派专人将越南籍妇女护送到宁化华侨农场,那里有人懂越南语言。终于解开了她的身世之谜。
她叫阮氏幸,今年1月,有位叫“陈小丽”的人贩子,以到中国打工赚钱为幌子把她骗到中国大陆,而后再辗转拐卖到了泰宁县下渠乡现在的“丈夫”家。她通过翻译告诉民警,还有两名越南籍年轻妇女被“陈小丽”用同样办法骗到了中国,并和她一样被拐卖到离她“丈夫”家不远的地方。
民警赶赴下渠乡开展以下渠村为中心,向四周村排查,终于先后在下渠乡上渠村和下渠乡宁路村找到了阮氏幸所说的两名越南籍年轻妇女。
目前,泰宁警方已经开始调查人贩子“陈小丽”的去向,办案民警表示,他们有信心找到人贩子“陈小丽”,不仅要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而且要为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严远亨 丁谋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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