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妇联新闻网12月20日讯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和互联网等多种宣传媒体及维权志愿者队伍的作用,通过广场现场咨询、举办讲座、讨论会、进村入户宣传等各种形式面向广大妇女群众和家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宪法及男女平等国策,纪念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颁发3周年,提倡先进性别意识,普及法治意识,优化社会环境。
一是制定下发全省妇联系统“六五”普法规划。根据省、全国妇联要求,省妇联制定下发了《全省妇联系统“六五”普法规划》。《规划》强调立足家庭和社区,依托妇女之家,面向广大妇女群众,深入开展生动活泼、润物细无声的普法宣传,并突出对与妇女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法律的宣传,突出对留守流动妇女等群体的宣传,注重公开透明、公众参与,注重结合妇联工作实际,切实让妇女学法真正学得进、记得住、用得好,真正提升妇女的法律素养和依法维权能力。同时规划又进一步强化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先进性别文化的宣传倡导,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障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
二是体现妇联特色。全省妇联法制宣传教育以宪法,特别是宪法中关于男女平等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相关规定宣传为主体,突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实施办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宣传平安家庭创建,宣传拒绝参与邪教活动,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女性发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增强广大妇女群众自身理性维权意识,提高依法维权能力。12月3日,省妇联与省民政厅、省巾帼志愿者协会在美丽的西湖之畔联合举办法律、心理咨询服务,律师、心理咨询师等志愿者,现场发放近千册《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保障法知识问答手册》、《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平安家庭”(七无一好)标准等宣传资料,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心理咨询指导服务。
三是突出部门联动。各级妇联积极借力借势,突出部门间的联动,联手打造宣传合力。莆田市妇联与市司法局、国土局、环保局、工商局、计生局、总工会等十多个市直部门在城厢区联合开展宣传活动。宁德市蕉城区妇联联合司法局,湖鼎市妇联联合市法院共同开展普法宣传。妇联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宣传,既有效克服了妇联组织资源有限人力不足的弊端,又充分发挥了各职能部门优势,增强了宣传实效。
四是宣传形式多样。妇联法制宣传注重通过不同的宣传载体、形式,增强群众印象,提升宣传实效。省妇联将开展现场咨询活动与通过12338、一周婚姻观察平台等日常宣传结合起来,莆田仙游县妇联将12月定为“平安家庭”宣传月,厦门翔安区举办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专题讲座,宁德柘荣县举办青少年道德观念教育学习讨论会,泉州丰泽区举行法制宣传文艺汇演,永春县进村开展“家庭反邪教”宣传活动等,通过一系列有声有色、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既丰富了宣传形式,弥补了单一广场现场活动宣传的不足,又加深了群众印象,提升了宣传的效果。
五是重点服务基层。今年,全省妇联法制宣传一个特点,就是重点服务基层,积极送法进社区、进乡村、进村入户,为基层群众提供各种服务。12月15日,省妇联组织法律、心理专家前往宁德市古田县黄田镇,参加省委宣传部“三下乡”活动,发放妇女法等法律法规及普法宣传挂历各1000余册/份,解答多名群众咨询。12月1日,安溪县妇联联合县依法治县办、司法局、县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交警大队、官桥镇政府组成法制宣传小分队深入到官桥等乡镇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厂矿活动。翔安区妇联在马巷镇后亭社区举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专题讲座,提高广大妇女干部群众反家暴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促进家庭平安、社会和谐。永春县政法委、妇联联合在桃城镇丰山村开展“家庭反邪教”宣传,向广大家庭发放《家庭反邪教》倡议书,签署《家庭拒绝邪教承诺卡》。12月2日,霞浦县妇联与县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10多个部门在文化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紧扣“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主题,大力宣传新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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