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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处置家庭暴力工作的通知
确保全体民警人人知责、人人知为
m.folksfolks.com 2013-11-08 09:23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通知》严格了案件办理。处理家庭暴力案件,公安机关应正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根据不同情况,依法依规处理。对情节显著轻微的案件,要兼顾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和维护家庭团结,对加害人予以批评、训诫,告知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后果,防止事态扩大;对违反治安管理、符合调解条件的案件,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可以进行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再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应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进行处罚;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应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虐待案件和受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伤害案件,应当告知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及时将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只要受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应当立案查处,依法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对加害人真诚悔罪,通过向受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受害人谅解,或者经妇联、村(居)委会、基层司法行政、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团体调解,当事人双方自行和解,受害人书面请求公安机关不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依法从宽处理的建议。对造成受害人重伤或死亡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查清犯罪事实,依法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

《通知》强化了协作配合。要加强各警种之间的协作配合,提升处置家庭暴力的能力和水平,形成各警种共同参与处置的良好格局。治安部门及派出所要积极配合妇联、村(居)委会、基层司法行政、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团体,深入做好家庭矛盾纠纷的疏导和调解工作。要充分利用短信、网络、专题讲座以及“送法下基层”等形式,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家庭暴力的危害,提高公众的法律素质和道德水准,引导受害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及时举报家庭暴力行为,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加强条线指导,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增强基层民警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民警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法制部门要定期对接处警情况、案件办理质量等进行考评,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执法问题;督察部门要加强现场督察,对发现群众报警求助拒绝、推诿、拖延的,要追查到底;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切实解决在家庭暴力处置工作中有规不遵、有令不行等问题。省厅将适时联合综治、司法、妇联、民政等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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