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妇联新闻> 妇联要闻 > 正文
五位全国人大女代表接受记者集体采访
让维权更有力 让创业更得力 让家风更给力
m.folksfolks.com 2015-03-09 11:00:15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就业性别歧视第一案具有判例性质意义

近年来,我国已经实施了多部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的法律法规,并规定国家在创造公平就业环境、消除就业性别歧视方面的责任。但就业性别歧视依然普遍存在。

去年,河南籍应届女大学生郭某在应聘浙江一民营企业文案职位时,多次因企业“限招男性”的招聘条件被拒。郭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胜诉,成为就业性别歧视首起胜诉案。

魏旋君认为,该案件的胜诉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有些企业在招工时,会标明仅限男性,并不是个例。很多女性遇到这样的事例,或选择漠视,或选择另辟他径。但是小郭却选择了运用“法律武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胜诉。这起胜诉的案例,给我们三点启示:

第一,学法的实效。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并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就业方面,男女一律平等,这就是宪法的原则,是我们的基本国策。正因为小郭学法,了解到法律的内涵、要求以及企业应有的遵循,选择了运用法律这一正确、合理的途径,也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学法的实效”告诉我们,不仅仅是一个小郭,而是千千万万个女性要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

第二,执法的实践。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已经形成共识,在司法机关,尤其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上取得了许多新成效。这起案件,从立案审理到结案,都彰显了执法为民的实效与实绩。案例的判决,给人民法院今后类似的案子审理提供了新思路。

第三,用法的实例。法律的公平、正义要通过每一起案件的审判落实来体现。例如男女平等,维护妇女在文化、教育、劳动等方面同工同酬的权利,这些都是原则的规定,具体可以变成法律依据,最终落实到每一起案件中,意义重大。

同时,魏旋君也期盼国家和公民共同抓好法律意识培养。每个人通过学法,更好地用法,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公职人员、公职机关和司法机关,也需要依法维护好每位公民的合法权益。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