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 省总工会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合作做好女职工工作的意见》
一是资源共用。共用宣传资源和评比表彰激励项目,共同宣传和培树“三八”红旗手(集体)、“五好文明家庭”、“巾帼建功标兵”典型。 二是阵地共建。妇联参与“职工之家”和“妈妈小屋”建设,并联合举办各类女职工培训班。 三是队伍共融。同时成立妇女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的机关事业单位,倡导试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 四是工作共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一次,轮流主持,交流情况,共谋工作和研究解决女职工热点难点问题。 五是成果共享。通过联合调研、督查、党委和政府专题会议、人大维权联席会、“两会”建议提案等,共同推动在法律和政策层面上解决一些事关女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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