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和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准则》和《条例》内涵丰富、指向明确、特色鲜明,颁布实施意义重大深远。 近日,应人民日报约请,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撰写署名文章《切实把〈准则〉和〈条例〉刻印在心落实于行》,本报今日予以转载。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着眼解决现阶段突出问题,既树起廉洁自律的道德高线、又划定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既重视思想建党的铸魂作用、又重视制度治党的治本作用,把他律与自律、守底线与高标准、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很好结合起来,为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确定了行为规范和行动指南,让全面从严治党兼具道德感召力和纪律约束力。作为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准则》和《条例》一立一破、相得益彰,内涵丰富、指向明确,具有“高、严、实”三大鲜明特点。 “高”就是立意高、标准高。《准则》既立足于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从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四个方面,对全党同志提出了“四个必须”的共性要求,又针对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差异性分别制定具体规范,为广大党员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矢志不渝的高尚道德追求。《条例》体现党纪严于国法,突出党纪特色,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并把政治纪律排在首位,通过抓住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纲,把严肃其他纪律带动起来,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尺子的坚定决心。 “严”就是要求严、约束严。《准则》和《条例》既有对党性原则的高扬,又有对职业操守的恪守,还有对社会交往、日常生活的规定,将道德规范和纪律戒尺从公领域拓展到私领域、从个人行为延伸至家庭生活,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立身、立德、立言、立行树立了新标杆,充分体现了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执政理念,体现了“三严三实”的本质要求,既具有强大激励导向作用,又具有十分严格的约束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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