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妇联新闻> 妇女与法 > 正文
女子收“通缉令”被骗500万 警方:此类案件近期多发
www.fjsen.com 2016-04-12 10:11:28  程明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4月1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程明)昨天,福州市公安局对外发布治安预警称,近期福州发生多起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的案件,受害人中有年轻人,也有老年人,损失数额较大。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接到此类电话可拨打福建警方防骗咨询热线96110-8咨询。

3月初,被害人陈某(女)接到假冒电信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称其在上海开户的电话欠费2000余元。陈某否认该情况后,骗子又以陈某个人身份信息可能被盗为由,让其向上海公安机关澄清事实。之后,一名自称是王警官的人员与陈某联系,称其涉嫌洗黑钱被通缉,并以调查涉案赃款为由,套取了陈某个人账户存款信息。接下来,陈某收到自称是检察长的电话,诱骗陈某到酒店开房并使用酒店电脑登录指定网站查看“通缉令”。待陈某相信后,对方又以核查账户资金、交纳保证金等诸多借口,让陈某提供每笔转账交易的短信验证码及电子密码器动态密码,转走陈某账户内资金。至4月初陈某报案时,共被骗走500余万元。

除上述陈某被骗一案外,3月福州男子林某也被以同样手法骗走200多万元,福州女子欧某被骗走50多万元。

警方表示,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与其他类型的诈骗手段相较,危害更大,群众一旦上当受骗,往往损失惨重。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电话(可显示任意电话号码)冒充电信、邮政工作人员拨打市民个人电话,以固定电话(水费、网络、闭路电视)欠费、邮件未查收等理由谎称市民个人身份资料被盗用。在套取被害人个人信息后,不法分子再冒充公检法、银监等政府部门人员,以被害人被盗的身份涉嫌洗黑钱、贩毒、命案等犯罪,须监管银行账户或审查资金为由,要求受害者将银行内的资金转到不法分子提供的所谓“安全账户”内。在此类诈骗案件中,不法分子甚至会向被害人传真假公文或诱骗被害人登录虚假检察院网站查看“通缉令”,以骗取被害人的信任。

警方指出,需要注意的是,在此类诈骗案件中,不法分子一般都会以保密为由,要求受害人不要将事情告诉身边的亲朋好友,或直接要求受害人到酒店开房并利用酒店网络登录指定网站查看所谓的“通缉令”等。骗子的目的,就是要避免外人提醒受害者,确保骗局得逞。

警方提醒,一是要妥善保管个人身份信息。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以及家庭成员信息等,不要随意在不知名网站上进行注册,以防身份信息泄漏。二是不要轻信陌生人来电。公检法机关不存在所谓的“安全账户”,办案过程中不会通过电话询问个人账户信息,更不会要求事主将钱转移到所谓的“安全账户”。凡自称是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并通过电话、短信要求对个人存款账户进行资金审查或要求转账、汇款的,都是诈骗。三是面对类似的恐吓,不要过于紧张害怕,也不要切断与亲朋好友的联系,一般询问周边亲朋好友,便能轻易识破骗局。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