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八局集团力推《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双向保护”为职业女性坚定撑腰 这是一份让不少人羡慕的“合同”—— 从合法权益到特殊利益,再到合作与监督,五大章共计三十条,专为“她们”签订。签订近十年来,无一违约,有力地维护着女性的合法权益。 这是中铁十八局为集团中近5000名女职工签订的《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系全国首批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其前身为铁道兵第八师,组建于1958年。企业在册职工1.8万人,其中女职工将近5000人,而这其中3000名女职工在建筑一线,遍布国内外的项目部,同男性一样,她们打隧道、建桥梁,逢山凿路、遇水架桥。 在这样一个行业内,该集团女职工在建功立业与权益保障上相互成就,其探索的经验值得学习与借鉴。 日前,制定《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已被列为该市立法审议项目。审议前,天津市人大、市妇联等部门联合举行了多场调研。该集团女工委主任陈玉平在一场调研座谈中总结了这样一句心得:“用作为求得地位,用地位求得党政的认可,用党政认可来推动女职工的发展。” 为决策层和女职工“架桥梁” 通过网络搜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相关结果达38万多条,尤其是近年来,某某地“签订率达100%”等新闻鼓舞人心。但企业管理层主观上愿不愿意签,如何签订,又如何履约,都是一道道值得思索的现实问题。 该集团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于2007年抓住集团公司《集体合同》三年大修订的有利时机,通过积极运作,将女职工权益保护章节从《集体合同》中分离出来独立签订,成为中国铁建系统和天津市城建工委系统第一家。 “寻求双向支持!但‘支持你’的前提是‘知道你’。”回顾签订之路,陈玉平对中国妇女报记者说,让决策层看到你在做什么,他们愿意支持;也要让女职工看到女工委在做什么,她们愿意参与,“只坐在屋里‘推推推’是推不动的。” 陈玉平说,国家在维护妇女权益上的大政方针、颁布出台的法律法规需让企业领导层知晓,作为企业法人,他们的法律意识务必得高,这样才会主动遵循、高度支持和拥护相关法律。“比如,我们多年坚持看《中国妇女报》,是想得知全国各地在维护妇女各项权益上的好经验、好做法。” “其次就是扎实调研,切实反映职工心声。”据陈玉平介绍,每年的6~9月份,是企业职工代表巡视质询调研期,通过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了解女职工在工作生活中的问题与困难。“一名女性不仅在本岗位建功立业,为企业做贡献,但同时整个家庭都维系在她身上,我们要让决策层知晓她们的‘不容易’。” 她说,《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应是顺理成章,也是依法治企、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百科全书”。 |
- 2016-04-11鲤城区开办女职工周末学校助力“二孩”准妈妈
- 2016-03-31民生银行仙游鲤中支行获评 “市女职工标兵岗”
- 2016-03-17融侨开发区女职工登山比赛在福清石竹山举行
- 2016-03-17之前传的都是错的!新的女职工延迟退休表来啦!
- 2016-03-16之前传的都是错的!新的女职工延迟退休表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