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8月25日至9月28日,省委省直部门巡视十一组对省妇联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2016年12月16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省妇联党组和党组书记吴洪芹同志高度重视巡视整改,态度鲜明,坚持从严从实从快,立说立行,不折不扣,高标准、严要求,坚决将整改工作抓严抓实抓到位。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整改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党组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组织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一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组织学习“两《准则》”“三《条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要求上来。吴洪芹同志强调,省妇联各级党员干部要自觉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对自身政治品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的重要考验,要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开好2016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相结合、与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打好巡视整改“攻坚战”“歼灭战”;党组成员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认领,分析原因,总结教训,研究整改措施,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从严管党治党的新起点;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每一个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省委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是层层传导压力,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先后召开五次党组会议、三次机关党委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抓好整改落实。党组成立了由吴洪芹同志任组长,王秋梅同志任副组长,包方、李凤鸣、郑元福同志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视整改的牵头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吴洪芹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五抓五看”要求,直接动员部署,直接组织协调,直接抓机关各部室和直属单位一把手思想认识的提高和整改工作主体责任的落实,直接督办整改中的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巡视整改工作。在党组带动下,各党支部、各单位主动担责,对号入座,认真落实。
三是明确任务分工,从严从实从快整改。省委巡视反馈会议后,党组会同派驻纪检组立即召开会议,立说立改,明确要求机关和直属单位各级党组织对照反馈意见中指出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报销旅游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等问题,在12月底前完成整改。同时研究制定《省妇联党组关于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报省委副书记、福州市委书记倪岳峰同志审定。《整改方案》明确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问责清单,明确了各项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规定了整改完成时限,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迅速开展整改,对照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四是严肃执纪问责,严格跟踪督办。党组坚持党管干部,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抓早抓小,掌握运用好执纪问责“四种形态”,问责追责不到位不过关。坚持问题导向,派驻纪检组加强指导督促,推动问题切实得到解决。机关纪委承担监督责任,对重点问题加强跟踪督办,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同时,把整改工作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修订或新制定了33项规章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够规范;不同程度存在机关化、行政化现象,双重管理体制落实不够到位,对基层妇联的领导和指导作用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制定《中共福建省妇联党组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修订省妇联党组会议制度。二是严格区分党组会议和主席办公会议研究的内容和范围,更好地发挥党组把方向、抓大事、做决策的领导核心作用。自巡视以来召开党组会议12次,主席办公会议5次。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群团改革的决策部署,研究起草《福建省妇联改革方案》并报经省委批准,由省委办公厅印发,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妇联组织和妇联工作改革创新。四是2016年底召开的省妇女十二大凸显广泛性代表性,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劳动妇女和知识女性中的优秀代表占代表、执委的比例分别由上届的57.3%、56.2%提高到本届的73.11%、67.98%;在常委中的占比提高到46.88%。省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配备5位兼职副主席,其中基层代表2名,特别是首次推选出1位台湾同胞作为兼职副主席,体现了福建特色。五是制定《福建省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提高执委会履职能力和常委会工作科学化水平。六是研究制定《关于设区市级妇联换届和届中领导班子成员调整有关程序的意见》,落实群团组织双重管理体制,指导基层妇联制定改革方案。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思想建设抓得不够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改革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方式,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认真制订、执行中心组2017年度学习计划,在学习内容上更加突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突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突出“两《准则》”“三《条例》”,在学习形式上多请专家作专题辅导,学习对象上根据相关主题扩大到全体党员,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党组带头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创新学习形式和载体,推动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传承“滴水穿石”“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好作风,坚持妇联领导下基层直接联系普通妇女群众制度,厅级干部每人挂钩联系1-2个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2个县(市、区)和1个村(社区),春节期间省妇联安排专项慰问资金48万元,主席、副主席、兼职副主席深入基层一线慰问困难妇女群众。坚持选派年轻干部下基层蹲点的好做法。四是将建立省妇联机关干部“双月下基层工作周”、到居住地社区妇联报到、妇女需求调研等制度纳入省妇联改革方案,要求每名专职、挂职和兼职妇联干部经常性联系20个以上的基层妇女群众,实现省妇联机关干部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妇女群众、深入开展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五是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纠正妇联是“清水衙门、不会犯错”等思想误区,不断强化规矩意识和“有职就有责、有责就有权”的意识,严守“六项纪律”。加强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大对各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措施的执行督查力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和廉洁教育,增强干部廉洁自律和接受监督、乐于监督的意识。元旦、春节期间,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以文件、短信形式,对党员干部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清廉过节提出要求。建立干部退休、离职手续办理制度。
2.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中共福建省妇联党组指导机关党建工作的规定》,及时调整、充实省妇联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6个领导小组,坚持把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与妇联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提出坚持每季度专题研究机关党建、纪检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党建制度要求。2017年2月4日,省妇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定2017年为“省妇联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开设党支部书记论坛、党员讲坛,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二是强化“两个责任”压力传导。建立压力传导机制,由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签责任书、党组成员与分管单位党支部书记签责任书、机关党委与各支部书记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认真执行《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拟在近期召开省妇联党支部书记述责述廉述密会并签责任书,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的检查指导。党组书记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四个亲自”;党组成员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对所分管的部室和直属单位党支部实行挂钩联系制度,每年至少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建工作汇报2次以上。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按照“三会一课”要求,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讲好党课,带领广大党员干部争做合格党员。四是督促海峡姐妹杂志社党支部抓好党内组织生活不健全问题的整改。1月11日,党组书记、主席吴洪芹对海峡姐妹杂志社党支部书记开展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对加强支部建设、履行一岗双责提出明确要求。2月6日下午,党组书记、主席吴洪芹和分管副主席王秋梅、袁素玲以及派驻纪检组副组长刘珠明参加杂志社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帮助,党支部书记作了深刻检查并对抓好杂志社整改工作作出承诺。杂志社党支部制定了专项整改措施,加强党支部建设,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海峡姐妹党支部工作制度》《海峡姐妹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海峡姐妹党支部工作议事规则》《海峡姐妹杂志社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措施》等,以加强支部建设促进行政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五是认真落实党组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要求。2016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已于2017年1月23日召开;党组成员均到分管部室和直属单位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会。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中,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倾听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组将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调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每年参加支部活动4次以上。党组成员轮流每年给党员讲一次党课或作一次学习辅导报告。每年召开一次党组民主生活会,由党组书记主持。党组所有领导干部每年均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3.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6年7月,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党员当年1至6月未足额缴纳部分进行一次性清理补缴,全会18个党支部209名党员共补缴党费39523元。12月5日,机关党委下发《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检查工作的通知》,对省妇联机关和直属各级党组织开展党费收缴检查工作作出明确部署,要求在当月底前按期保质完成。对照党费收缴标准核算,自2008年4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应缴纳党费79.44万元,实收党费52.76万元,共补缴党费26.68万元,按比例向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上缴党费18.68万元。两个阶段累计补缴党费30.6323万元。自2017年1月起,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执行,并加强执行督查工作。
针对“党费账户开设银行不符合规定”问题,已及时注销在兴业银行的账户,并在工商银行重新开设新账户。
针对“接收预备党员和党员转正的有关程序不够完整”问题,机关党委已根据当时会议记录,补齐相关手续。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关于“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培训收支大部分使用现金收据,存在实际任课老师与领取工资老师不符;内部审计发现4个直属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整改仍未到位;纪检机构主责主业不突出,机关纪委书记较长时间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兼任,难以集中精力履行监督责任”的问题
整改情况:党组已及时责成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深刻反思,分析原因,健全制度,加强管理。一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修订《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29项制度,同时,新制定了14项制度。二是规范票据管理。活动中心领导班子于2015年11月研究决定,取消收款收据的使用,增加财务专用电脑设备,现场刷卡缴费,统一出具机打发票。三是规范教师工资发放管理。经活动中心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自2015年11月以来,已建立长效机制,规范聘任教师工资发放流程,严格按协议规定和审核程序发放聘任教师工资。
4个直属单位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已全部清退。省妇干校于2016年12月22日将收齐的退缴款24521元(2013年、2015年违规发放津补贴金额分别为5610元、18911元)交到学校账户。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对2013、2014超绩效工资总量发放的10540元,已于2016年12月由个人退缴中心。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已于2017年1月9日将超出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发放的69350元退回至法律中心账户。省儿童保育院于2017年1月13日前,将教职工退回的超绩效发放津补贴款项217035元退回到了儿童保育院账户,差额1650元为一名临聘人员尚未退回导致。2月13日,党组对时任省妇干校党支部书记、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主任、省儿童保育院院长进行提醒谈话。
因工作需要,机关党委原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于2016年7月13日调任组织部部长。因8月巡视组进驻没能及时研究干部,导致该同志在此期间身兼多职。为突出主责主业,2016年10月21日,党组及时选配原权益部部长调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同时调整充实了机关纪委力量。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关于“公务用车存在先维修后审批、未定点维护维修;出国(境)购赠礼品手续不完整;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违规报销个人旅游费用,为员工购买商业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2016年5月起,严格执行先审批后维修制度,8月制定《省妇联公务用车管理补充规定(暂行)》,其中明确规定车辆维修费用5000元(含)以上,车管干部必须到现场核验。鉴于目前省直机关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没有统一进行服务采购招投标,本着依法依规、就近便捷、服务优质、价格实惠的原则,参考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中标企业名单,并通过现场查看维修企业资质、信用记录、场地设施设备及管理情况,确定与福州福榕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公务车辆协议维修服务合同。2017年1月起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护维修。二是制定《省妇联因公临时出国(境)办理流程》,明确因公出国(境)团组赠礼相关规定。根据《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16号)要求,本着节俭原则又考虑开展对外交流实际需要,降低出访团组赠礼经费额度。出访团组赠礼计划由出访团组工作人员行前根据行程安排提出,报经联络部和财务部门审核同意。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出访团组返回后向联络部和财务部门提供实际接受礼品的嘉宾名单,作为出国(境)经费报销凭证之一,并由联络部备案。三是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013年8月违规为1名聘用教师报销赴香港旅游费用1550元,2014年6月违规为19名员工购买商业险共计1900元,均于2016年12月全部退缴。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关于“干部交流不畅,多名干部在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岗位任职10年以上,最长达20年;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主任、省妇女干部学校校长岗位长期缺配干部;退休干部在社团违规兼职取酬清理不到位;干部出国(境)证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直属单位干部交流制度,首批对省实验幼儿园、省儿童保育院主要负责人进行轮岗交流。同时党组会议明确规定:3所直属幼儿园主要负责人任期原则上五年交流轮岗,从副园长提园长实行交叉提任。下一步,结合省妇联改革和机构人员调整,将继续安排机关和直属单位具备条件的领导人员交流轮岗。二是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已于2016年11月配齐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主任、省妇女干部学校校长。分管副主席2016年11月14日已不再兼任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主任。三是对有关省管干部兼职取酬问题,已由派驻纪检组向省纪委报告;一名处级退休干部2014年在社团兼职领取通信交通补助费2500元,已于2017年1月10日全额清退。四是根据中组部、公安部,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有关规定,省妇联组织部于2017年1月5日修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从证件种类、报备对象、证件管理三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细化证件管理工作人员的职责,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备案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每年定期将备案人员登记表及时上报福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同时强化问责,进一步落实证照管理专人负责和责任追究。
(六)其他方面
1.关于“专项资金未能专款专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和巡视检查要求,自2017年始,省妇联不再向主管的6个公益性社团下拨专项业务经费。经党组会议研究,拟通过直属社团管理机制改革,支持公益性社团开展会务活动。二是机关党委进一步严格党费管理工作,确保党费专款专用。三是厘清福建水之声艺术团与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关系。福建水之声艺术团原挂靠活动中心、在活动中心建立财务专账。2016年7月,省财政厅对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固定资产进行专项审计,发现“水之声”存在“固定资产误入事业支出”科目的问题,已及时整改到位。2015年11月活动中心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停止“水之声”经费转账及现金报销手续,同时要求“水之声”重新申请独立机构和账户不再挂靠活动中心。2016年7月,“水之声”注册成立了独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并具备独立法人和对公银行账号。2017年1月,“水之声”向活动中心正式提出将经费余额转入其独立账户的申请。活动中心咨询有关部门并召开支部会议研究决定,将“水之声”活动经费余款353895.5元按规范程序划转至其独立账户。
2.关于“国有资产账物不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整改。2015年12月,活动中心新制定《活动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由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的日常保管、盘点、年终报表、折旧及报废处理的规范流程。同时对历年所有固定资产情况重新清理盘点、登记存档,建立长效机制。2016年7月,财政厅对活动中心固定资产进行专项审计,指出 “固定资产待报废、盘亏、账务处理误入其它科目”的问题,其中“账务处理误入其它科目”已整改并上报省财政厅等待批复。二是责成海峡姐妹杂志社整改。对于杂志社对已经作为扶贫物品捐出的13.8万元电子设备始终未作账务处理的问题,该社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按照“无偿调拔”处置方式,于2016年12月31日进行了该账务处理。同时举一反三,修订了《海峡姐妹杂志社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指定专人负责对国有资产进行及时有序的登记和管理。
3.关于“资产处置涉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整改情况:责成省实验幼儿园、省儿童保育院限时说明情况。2012年,省实验幼儿园按照有关规定,旧园舍拆除工程以自主邀请议标形式确定发包单位,在听取有关专家意见、参照建筑行业惯例和已有项目做法基础上,以略高于平均值投标单位为优先中标单位;对拆除旧园未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进行残值评估。省儿童保育院对拆除旧园舍也缺少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进行残值评估环节,又因旧园舍为砖混结构,故对参与招标的施工单位进行比选,用以工抵料方式确定中标单位。造成以上工作不规范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两个幼儿园领导对基建业务不熟,缺乏对基建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研究,较多听取专家意见,且新建园舍时间紧任务重,因此没有严格执行规范的程序。党组责成两个幼儿园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制度的学习和理解,规范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加强廉洁风险管控。同时加强追责问责,对两个幼儿园主要负责人、时任省妇联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进行岗位调整。
4.关于“下属单位违规采购物资”问题
整改情况:责成省金山幼儿园深刻反省,吸取教训。2013、2015年省金山幼儿园采购大宗物资,未按要求进行政府采购,主要原因是规矩意识不强,对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大宗物品的采购要求不了解,对廉洁风险重视不够。党组要求省金山幼儿园进一步强化法律规章、规矩意识、程序意识、廉洁意识,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和岗位责任教育,依法依规进行政府采购物品,加强廉洁风险管控,并对省金山幼儿园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省金山幼儿园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政府采购的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幼儿园《财务工作细则》等制度,明确规定大宗物品采购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进行采购,采购目录内没有的项目进行货比三家。所有的采购项目必须向省妇联机关纪委和分管领导报备。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在巡视整改过程中,对巡视组移交的2人3件问题线索,党组和派驻纪检组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调,积极组织调查核实,分别对3件有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慎重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其中,经对反映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原主要负责人的有关问题线索进行了初核,对其涉嫌违纪问题拟予党纪立案查处。
此外,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组对巡视反馈问题的其他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2人、提醒谈话4人、岗位调整3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截止2月16日,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中尚有1个问题没有完全整改到位,即省儿童保育院超绩效发放的津补贴款项清退差额1650元。此为临聘人员尚未退回导致。省儿童保育院1月10日发出公函催缴还款,由于当事人没有留下有效的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函被原件退回。对此,省儿童保育院将指定专人负责,通过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设法找到当事人,在3月16日前完成差额1650元的清退工作。
下一步,省妇联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从严治党、反腐倡廉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巡视组和省委巡视办指导下,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要求,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抓常抓严抓实,坚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着力强化“两个责任”。党组作为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省妇联的领导核心,要以接受2016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为动力,按照省委“五抓五看”要求,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带头认真学习“两《准则》”“三《条例》”,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排部署到位、教育管理到位、督促检查到位。抓好《省妇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的落实,指导制定《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实施细则》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办法》,从思想教育、党的纪律、选人用人、组织生活、作风建设、党内监督等方面全面从严,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和各方面。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坚决支持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敢于动真碰硬,严肃责任追究,认真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强化压力传导,增强各部室、直属单位特别是主要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深化巡视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推进整改。强化跟踪督办,对尚未完成或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件件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组织“回头看”,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整改措施和要求执行到位;对后续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松手,不见到实效不松手。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坚持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加强建章立制,织密织牢制度的“笼子”。坚持问题导向,查找漏洞,吸取教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部门、重点领域的廉洁风险防控,特别是进一步加强对直属单位的监督管理,加大专项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管理、大宗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监管力度,消除廉洁风险。注重把巡视整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提升为制度规范,切实以制度的刚性约束,严明党的纪律、规范权力运行、从严管理干部,促进省妇联机关内部管理和廉政建设更加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四是扎实推进妇联改革创新。以巡视整改为动力,努力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推动妇联组织和妇联工作改革创新上来。认真落实省妇女十二大目标任务,精心谋划2017年重点工作,深入实施强基固本、家庭文明建设、妇联上网“三大工程”,持续深化巾帼创业创新、脱贫攻坚、建设生态家园、建设法治福建、巾帼圆梦等“五项行动”,团结引领全省广大妇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贡献半边天力量。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妇联改革创新,优化职能、增强活力、转变方式、改进作风,切实解决机关化、行政化等问题,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妇联干部队伍,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和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打造专挂兼相结合的省妇联机关干部队伍,教育妇联干部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忠实践行者、党的群众路线的坚定执行者、党的妇女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
省妇联党组将始终牢记、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大部署,在党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力度,不断深化和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锐意改革,大胆创新,扎实工作,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762162;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3号,邮政编码:350003;电子邮箱fjsfljgdw@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