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与落实案例⑤ 出台系列政策 扶持女科技人才成长 女性科技人才在我国科技人力资源中占有重要地位。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国男女科技人才成长和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参与机会、获得资源、能力和成果评价等方面的不平等现象。《2009中国两院院士调查报告》显示,在我国1995~2009年当选的两院院士中,女院士仅占5.06%,低于1978年的6.2%。 为促进女科技人员成长,发挥其在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领域的重要作用,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全国妇联和中国科协等部门制定了扶持女性科技人才成长政策,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落实。 多部门合作,调研女性科技人才成长问题 2009年,全国妇联联合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科技部、教育部、卫生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协、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等10部门开展“女性高层次人才成长状况研究与政策推动项目”,以促进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女性高层次人才成长问题的关注和重视,有效解决女性高层次人才不足问题,创造有利于女性高层次人才成长的政策环境。 项目组于2009年对北京市、吉林省、河南省、陕西省及安徽省五个省市科技领域女性人才进行专题调研。 出台扶持女性科技人才成长政策 科技部和全国妇联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女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对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女性科技人才比例的增长、女性生育后回归科研项目等作出明确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出台了同等条件下“女士优先”和逐步增加学科评审中的女性比例的政策。如,在2010年的评审工作意见中明确提出,“在各类项目评审中,注意把握在同等条件下女性科研人员优先的资助政策”;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放宽女性申请青年科学基金年龄到40岁,进一步明确女性可以因生育而延长在研项目结题时间,逐步增加专家评审组中的女性比例。 中国科协在《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组成原则”中,增加“女性比例适当提高”的内容;有条件的学会在提出的正副理事长、秘书长等学会负责人人选中至少有一名女性;倡导在学会中设立女科技工作者工作委员会,学会年会期间开辟女性论坛。还出台了在科技奖项评选中放宽对女性科技工作者年龄限制的相关规定,将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的候选人年龄从40周岁放宽至45周岁;将中国青年科技奖的女性候选人年龄也相应地从40周岁放宽至45周岁。 项目的实施取得可喜效果。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等单位一系列政策的促进下,2010年至2012年批准的各类项目中女性科研人员受资助项目数以及资助率均得到增长。与实施此项政策之前的2010年相比,2011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女性申请人数增长了近一倍,获资助者人数增长超过了一倍,获资助者总人数中女性的比例大幅提高,从2010年的32.7%提高到2012年的41.3%,增加了近十个百分点。截至2015年3月,两院女院士占院士总数的6%,比2013年的比例有所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