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开始,厦门市妇联在全市范围启动了妇女妇科病普查项目,并将其作为便民、惠民、利民的一项基础工程,该项目的实施对提升厦门市妇女健康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项目实施工作量大、社会性强,在实施工作中市妇联注重发挥联系妇女广泛、妇女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与卫计委及各相关部门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强力推进了项目的有效实施。 一、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利用媒体社会宣传。利用微信、微博、妇女网、电视、广播等多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活动,定期宣传“四癌”防治知识小贴士,邀请专家开展“四癌”防治讲座,每月在妇女网上公布“四癌”救助情况及“四癌”救助方式。二是开展主题活动宣传。与中国癌症基金会主办、解放军第174医院举办“为了姐妹们的健康与幸福”公益活动,邀请医生专家郑剑兰开展《心态与健康》、《女性保健及常见病的防治》等科普教育讲座,并为贫困女性提供了免费的乳腺癌和子宫颈癌筛查。开展“粉红力量”厦门粉红(国际)嘉年华活动,宣传乳房健康保健常识,呼吁大家关注女性乳房健康。三是面对面直接宣传。从2005年开始,每月一次开展“娘家人三进三送”活动,组织医疗专家、妇女干部等巾帼志愿者深入各村居,与基层妇女面对面座谈,讲解“四癌”防治知识及筛查惠民政策、救助政策。积极协助配合市卫计委做好项目政策宣传、参检人员组织发动等工作,切实提高适龄妇女对免费筛查服务的知晓率和接受度。四是印制惠民政策汇编,将“四癌”救助惠民政策发放到各村居,进行常态化的宣传。 二、 上下联动,狠抓落实。一是根据《厦门市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相关指标要求,市妇联、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妇儿工委办等部门通力协作,每年由市、区财政共同出资,为4万名农村妇女和企业女职工免费“两癌”检查,为全市低保妇女开展免费妇科普查。各区妇联、各区妇儿工委办协助各区卫计局、妇幼保健院合理制定筛查计划,完善计划工作流程,有效开展筛查服务,按进度完成工作任务。目前,厦门市已累计完成农村妇女和企业女职工免费“两癌”检查17万例。二是积极协调保险机构,拓宽患病妇女的救助途径。市妇联联合中国人寿厦门分公司开展“关爱妇女儿童健康”活动,全年共承保8.37万人人,保费1267万元,保额296.36亿元,有效推进厦门市妇女健康事业的发展。三是市妇联、市妇儿工委办将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继续加强与市卫计委、市总工会、市财政局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跟进“四癌”防治进展情况,确保办实办好妇女儿童民生实事项目,让更多妇女群众普受惠、广受惠、得实惠,更好地享受政策红利和发展成果。 三、 多元救助,服务到位。一是多渠道筹措救助金。市财政局每年拨出专款,用于贫困妇女“四癌”患者救助。市财政局、市妇联联合2轮制定《厦门市贫困妇女四癌救助金管理办法》,明确救助标准和流程。市妇联、市妇儿工委办、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高度重视妇女健康,也积极面向社会募集特困妇女大病救助资金,为贫困边沿的妇女“四癌”患者提供救助。二是严格按规定发放。为确保贫困妇女“四癌”患者得到及时救助和专项资金的有效落实,市财政局、市妇联联合2轮制定《厦门市贫困妇女四癌救助金管理办法》,明确救助标准和流程。市妇联严格按照《厦门市贫困妇女四癌救助金管理办法》和救助标准,认真核准救助对象,及时下拨救助资金,即四癌救助人向所在社区妇联、村妇代会提出,逐级汇总上报。市妇联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各区报送的“四癌”救助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救助对象,按有关规定发放救助金。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也制定救助金管理办法并严格资金发放。三是及时精准救助,成效明显。为了及时救助贫困“四癌”妇女,根据贫困妇女“四癌”患者实际情况,经党组研究决定,从原先每一季度集中研究审批发放,调整为基层随报随批即时发放。从2012-2017年12月止,共救“四癌”贫困妇女37批次669人,发放救助金675.0252万元。从2012年救助开始到2017年12月,救助人数和金额逐年增多。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也每年对贫困边沿的“四癌”患者进行了数量不等的救助,受到群众普遍好评,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