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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军婚姻家庭民事纠纷审理更及时
www.fjsen.com 2018-08-02 11:10:06  王春霞 郭泳琪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王春霞 实习生郭泳琪 发自北京 8月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直属军事法院在京举行《关于建立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签字仪式,正式建立司法协作机制。

据介绍,近年来,由于辖区内军队机关、军人数量、军用设施、军用土地众多,北京一中院受理的涉军二审案件和辖区内重大的涉军一审案件数量一直位居全市各级法院前列。长期以来,由于地方人民法院与军事法院分属不同系统,多方面制度安排不同,所以,在以往涉军案件办理过程中,军地法院往往难以形成化解涉军矛盾纠纷的合力,没能及时有效地发挥司法对军队改革和国防建设的服务保障功能。

《意见》共5部分21条,明确规定涉军案件立案要实行专口办理、专人承办、专门统计,涉军案件审判要依托专业化团队通过“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确保公正高效,涉军矛盾纠纷要加大调解力度确保案结事了,军地法院要加强业务交流和日常协作。

据介绍,与解放军总直属军事法院建立司法协作机制后,涉及总直属军事法院管辖范围内军委各机关及其驻京直属单位、各军兵种、武警部队机关、军事科学院以及国防大学等军事单位的案件将被纳入常态长效的司法协作机制中,北京一中院将实现全北京地域范围内军地司法协作工作的全覆盖。

此外,在涉军案件“案由”方面,北京一中院也实现了全覆盖:一是妥善审理涉军刑事案件。二是妥善审理涉军停偿案件,能动处理涉及国防工程建设、军用土地房产租赁、涉军项目合作开发等案件纠纷,平衡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三是依法及时审理涉军人军属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土地征用、拆迁补偿等民事纠纷,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促进军民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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