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中明确表示婚姻自由,恋爱自由,然而,广东佛山却有一对父母,因为对女儿找的准女婿有成见,就把户口本扣下不让女儿结婚,女儿随后一怒之下将父母告上法庭。 据了解,小张和男友小李相恋有5年时间了。2014年底,小张与小李计划登记结婚,遂联系父母要求提供居民户口簿,让她能够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怎料,这门婚事遭到了父母的反对。小张表示,她多次找父母协商但均无果,于是求助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要求调处他们的纠纷。经过居委会工作人员组织的调解,小张、小李与小张的父母三方最后达成了一致意见。 然而,小张之后向父母要求提供居民户口簿时,父母却反悔了,再次拒绝提供户口簿。无奈之下,当时已26岁的小张遂以父母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其婚姻自主权为由,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父母向其提供户口簿,并协助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禅城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婚姻法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小张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其为办理登记结婚手续要求父母提供户口簿合理、合法。小张父母拒绝向其提供户口簿,导致小张无法办理婚姻登记,他们的行为侵犯了小张婚姻自主权。案件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小张父母将居民户口簿(原件)提供给小张用于结婚登记。 据悉,判决后,小张父母仍继续拒绝提供户口本为女儿办理婚姻登记。为避免各种不必要的亲情伤害,在执行过程中,法官专门开出了协助执行告知书,亲自到公安机关调取了小张的户籍证明材料(该材料等同于户口簿性质,用于核实结婚申请人的户籍资料)。调取当天,小张和小李提供身份证,以及法院调取的户籍证明,就在法官的陪同下,顺利在禅城区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手续。 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百伟表示,“棒打鸳鸯”的事情其实并不少见,但很少有人会寻求法律帮助,该案为婚姻自主权利遭受侵害的个体提供了很好的维权指引。 (据上海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