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两会提案、议案和建议梳理与分析(一)
2019年两会期间,促进妇女发展和推动性别平等仍然是重要话题之一。有关提案、议案和建议,从保护农村妇女权益、消除职场性别歧视、完善妇女保障的相关法律制度等视角,进一步体现女性需求,致力于促进妇女发展和性别平等。 ■ 南储鑫 2019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促进妇女发展和推动性别平等仍然是重要话题之一。有关提案、议案和建议,针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消除职场性别歧视、建立性别平等评估机制等妇女发展和性别平等的重难点问题提出对策。 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完善法律救济机制 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是维护妇女平等权利,推动性别平等的时代要求,也是赋权妇女,激发妇女主体能动性和村庄内生动力的题中应有之义。今年两会,全国妇联提交了一份关于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维护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的提案。针对目前立法尚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标准,出嫁离异丧偶妇女集体成员权益受到简单“多数决”的否决等问题,提案建议相关部门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对中央文件“注重保护外嫁女等特殊人群的合法权利”的要求层层细化落实,防止“两头空”现象的发生。 全国人大代表陆銮眉建议,应以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成立为契机,加大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力度。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监督等环节入手,让村妇女干部和妇女代表参与其中,并发挥作用。在合作社的管理上,尤其是各种利益的分配上,财务造册应当把妇女独立列出,并对应其银行账户,实现“直通道”。还要创新“妇联+”法律救济联动机制,让农村妇女维权精准有效。全国妇联组建推动立法工作的律师志愿者团队,协调推动相关立法,省级妇联组建指导协调地方律师志愿者团队,开展调研和指导工作,基层妇联组建一支真心服务农村妇女的志愿者“律师义工”团队,下沉到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精准服务;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农村妇女自身的技能与权利意识。 消除职场性别歧视,促进工作场所的性别平等 消除性别歧视是实现性别平等的基础一环,如何真正消除职场中的性别歧视,一直是两会提案、议案关注的问题。针对消除职场性别歧视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孙德宏的提案建议健全促进性别平等的法律法规体系,增强法律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明确性别歧视定义、分类和范围,明确用人单位实行同等价值工作同等报酬和预防制止职场暴力、性骚扰的责任,明确实行男女同龄退休和男性陪护假、父母育儿假。全国人大代表魏志民等人建议人社部门应带头完善反就业性别歧视约谈机制,联合妇联和工会对侵害女性劳动保护权益的用人单位和职业中介机构进行约谈、调查和处理。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副主席张玲的提案建议:健全完善生育保障法律政策,建立更加科学、公平、可持续的生育保障法律政策。 全国政协委员张英的提案建议,鼓励对处于哺乳期2~3年的女性员工建立灵活的弹性工作制度,可与0~3岁婴幼儿照护政策衔接。相关部门应研究制定居家办公者空间的软硬件、网络和服务的相关标准,鼓励企业针对居家办公的需要,开发相应的产品和服务,应对企业通过居家办公所带来的节能减排成效予以鼓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