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我是厦门市湖里区的市民。我要反映厦门市湖里区塘边居委会和厦门市建设局工作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工作失职和不作为情况。 事情经过:我于2012年5月21日准备齐全所有申请保障房的资料,并于当日交塘边居委会工作人员颜某某审核,并告知她我要申请保障性经济适用房。她不清楚保障房的申请条件,她经过电话咨询上级单位后,答复说我的条件只符合保障性商品房条件,并按照保障性商品房条件录入信息并生成轮候号2904。(作为居委会保障房专职人员,连本职工作的基本内容都搞不清楚,可见工作严重失职。) 2013年11月12日下午五点多,建设局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我说,我的条件不符合保障性商品房条件,只符合保障性经济适用房条件。(自从2012年5月21日拿到保障房轮候号开始,我多次询问居委会、街道和建设局什么时间会有审核结果,建设局始终回复正在核查中,始终没有一个审核完成的明确时间。) 11月15日,我到建设局了解情况并要求直接把保障性商品房变更为本批次的经济适用房,但建设局工作人员答复只能按照经济适用房重新申请,重新轮候。从我和建设局工作人员的谈话中了解到,在一年半时间内建设局根本没有对申请户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只是在一年半后才对2012年所有申请保障性经济适用房和保障性商品房的资料进行审核。他们为了减轻工作量,没有对申请户的资料做初步审核,所以他们工作存在严重失职和不作为。 我一家三口一直盼望着这套保障房,本来今年12月份就可选房,结果得到的答案却是重新排队申请轮候。这次我已等了一年半,重新申请后排在别人之后,我又要等侯多少年不得而知。而前五批保障房是半年公布一批。 我不能忍受因他们的重大工作过失而造成我的重大损失。我母亲体弱多病,本来想着很快就可以把她接过来孝敬她,结果一切计划都落空了。 我从毕业到厦门至今已为特区经济建设奉献了十几年,所以很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解决我的实际困难。 网友:fzhc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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