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保障房今后可能会“只租不售”(资料图片)。记者 常海军 摄 由于“只租不售”的重大调整,目前市建设与管理局对已经递交申请处于轮候状态的申请购买家庭、已经出售的社会保障性住房,着手制定相应的过渡方案、对策和措施,并报市政府研究。 海西晨报讯(记者陈光豪)厦门的社会保障性住房拟由现行的“可租可售”改为“只租不售”,而且社区不再发放轮候登记号……今年厦门要针对保障房修法,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昨日,厦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会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一审。 事实上,本月早些时候,《草案》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记者注意到,提请一审版本与征求意见版本内容有一些细微改动,但变化不大。 据介绍,原《条例》将保障性住房区分为租赁和购买两种,而《草案》改“可租可售”为“只租不售”,并删除原《条例》中与出售相关的内容。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局长林德志表示,由于“只租不售”的重大调整,目前市建设与管理局对已经递交申请处于轮候状态的申请购买家庭、已经出售的社会保障性住房,着手制定相应的过渡方案、对策和措施,并报市政府研究。 记者了解到,厦门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在先期初审《草案》时,也在政府部门提交的《草案》版本基础上增加一条规定:“本条例修正前已申请、已分配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性商品房管理适用本条例。本条例修正前和修正后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性商品房子按买卖合同约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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