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刘宇瀚 通讯员 游青刘赛)肖小姐来厦务工多年,终于攒得房子首付了。2月中旬,经中介介绍,肖小姐看中了一套价值50万元的二手房,当场与房东签订了购房协议,向中介公司支付了一万元的中介费。然而一周后肖小姐因个人原因无法筹齐首付款,只能放弃购房。 购房未果,肖小姐向中介公司要求退还中介费一万元,却被告知虽然房屋交易未完成,但肖小姐仍须支付中介费。肖小姐无奈拨打了12315求助。经调解,中介公司同意因交易未完成,未向肖小姐提供代办手续等服务,因而只收取肖小姐房源信息费1000元,退还肖小姐9000元,肖小姐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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