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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小区业主投诉施工队拖延工期 说好100天1年还没完工

2014-03-12 18:54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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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 每年的岁尾年初,装修纠纷投诉增多。记者昨日从思明区工商局了解到,该局投诉台1月以来即收到家装方面的投诉15起,引起纠纷的原因多是装修质量差、不能按时完工、家电在安装时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等。

房子在手,尽快装修入住,是业主的普遍诉求。原本3个多月的装修工程,硬是被拖成了一年,怕是很多人会抓狂。去年年底,市民于女士向工商部门哭诉说,她就遇到了这样的奇葩事。

原来,2012年5月6日,于女士与吕岭路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新房装修合同,双方约定,100天完工,合同额为12万元。装修开工后,于女士陆续支付了112417元。不过,约定装修期到后,这家装修公司却没有如期完工。于女士很着急,多次与这家公司沟通尽快完工,但对方却以种种理由拖着不解决。直到去年5月,她实在受不了,便找到工商部门。

对此,装修公司给出的解释是,曾联系过于女士,但有时电话无法接通,有时打通了,他们安排时间,于女士又排不开。

接到投诉后,工商部门努力调解,这家装修公司也很快派人前去扫尾。

不过,于女士又向工商部门投诉。因为她发现,装修公司应付了事,完工后,出现主卧与阳台墙壁涂料裂开、地板损坏、缝隙未填平、阳台防水工程未实施等诸多问题。

这回,她向商家提出四个要求:尽快处理好装修存在的问题;对装修质量给予保证;将水电线路图刻盘;解决合同经济纠纷完成费用结算。她认为,正是装修公司延误工期,质量也未保证。才导致她的房屋不能及时使用。按照出租租金等损失来算,需要赔偿6万元。

但该装修公司认为,这是“狮子大开口”,因为于女士要求的赔偿金额高过了装修费,只同意赔偿8000元,并表示如消费者不接受,则走司法途径解决。

去年12月18日至今年1月8日,思明区工商局对双方多次进行调解,但双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工商部门只好终止调解。

温馨提示

装修合同应细致把关

工商部门提醒,为避免类似的装修纠纷,要找对装修公司,找口碑好的正规大公司装修,一分钱一分货。消费者在装修完成后,要注意验收,并分清责任。此外,还要把好合同关,在签订合同前,详细解读条款内容。因为家装纠纷最大的争议就是缺少设计施工前的合同为证据,或合同约定不明确、不详尽。因此,在进行房屋装修之前,一定要和设计单位签署附带详细规范图纸的合同,并对可能出现的争议情况,尽可能详细约定并写入合同。这样,一旦出现争议,可以以合同为凭据,否则,消费方与施工方都可能承担损失。

相关分析

“游击队”成家装纠纷主因

家装纠纷为何总是不断?业内人士指出,主要原因是家装“游击队”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而正规家装企业资质参差不齐。

虽然,近年来家装公司发展迅速,想尽办法扩大市场份额,但是在这场市场争夺战中,家装“游击队”仍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由于报价低廉,“游击队”迎合了大多数装修者的需求。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承接家庭装修服务的公司,许多都是没有获得国家颁布的装修资质等级的中小型公司,他们没有固定队伍,通过广告招揽生意,然后剥取10%-20%的利润后将工程转包给“游击队”,在交接时手续不清、线路不清,容易导致施工过程出现问题。

■相关案例

装吊顶,中央空调被钻坏

今年1月,市民张先生也遇到郁闷事,两家公司没交接清楚,他的中央空调遭了殃。

去年8月,张先生与明发商业广场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思明分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费用合计156061元,于去年11月17日完工。去年12月,张先生发现,因该公司施工工人在装修吊顶时在中央空调的铜管上打洞,导致中央空调无法使用。

去年12月中旬,该公司将打洞的一段铜管切除,并焊接一块旧铜管,之后将拆下来的部分吊顶重新安装、刷漆。但因吊顶存在色差,张先生并不满意,要求经济赔偿,但商家仅同意赔偿1000元。张先生一气之下向工商部门投诉。

今年1月9日,工商部门多次调解沟通了解到,装修公司和空调安装公司,属于两家公司,两者在交接时手续不清,导致施工过程出现问题。最后双方达成共识,由装修公司赔偿张先生3000元整,同时重新为其粉刷吊顶,尽量减少色差。

新家搬进去,卫生间被堵

春节前,陈女士没心思备年货,因为装修完的新家根本没法住。

去年7月底,陈女士找阿里山大厦某家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装修自己的新房,并预先支付10万元装修费。但装修进行5个月后,陈女士发现,木地板出现凹凸不平的现象,同时,卫生间下水道只使用一次就出现泥沙堵塞现象,另外吊灯的装饰区漆面也较粗糙。

今年1月底,经工商所工作人员多次沟通调解,这家装修公司才同意优惠消费者6000元装修款,即剩余的15000元装修项目,全部完工后消费者只需支付9000元,且原合同上约定的其他条款不变。

墙内渗水,书柜遭“泡澡”

装修后入住还不到一年,书架被水管渗出的水浸泡了。去年11月,何先生遇到这样的倒霉事。

何先生说,2012年中秋节后,他与吕岭路的一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家庭房屋装修合同,合同额22万元。

去年年初,竣工验收,但到了去年12月1日,何先生突然发现,家中的书柜被墙上涌出的水泡坏了。查看后,他发现,是墙内水管未封堵严密,长期渗水所致。何先生当即向装修公司反映,对方却拖着不予处理。

工商部门展开调查中,该公司愿意对该问题承担修复工程,但认为书柜供应商要分摊部分费用,因为可能是安装书柜的工人将水管钻破。何先生认为装饰公司与书柜供应商谁承担多少责任,是他们之间的事,没理由影响修复渗水管和书柜。

今年年初,工商人员召集消费者、商家及书柜供应商三方现场调解,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即由书柜供应商负责修复安装,所产生费用由装饰公司承担,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忘关水龙头,墙体脱落了

厨房泡水,墙体就跟着脱落。这装修烦事让林小姐赶上了。

去年2月,消费者林小姐通过明发商业广场一家装修公司装修自家房屋,费用29000元,当年10月,施工完工。

春节前一天,林小姐忘记关紧新房的水龙头,导致厨房少量进水。第二天,她发现后立即进行处理,却发现所有的墙体都脱落、发霉。她认为厨房地面的少量进水,不足以让所有的墙体都出现浸泡过的现象,即向装修公司反映。但对方认为,是林小姐没关水龙头造成的,拒绝上门查看处理。

今年2月24日,经工商人员调查调解,认为商家负有提醒不到位的责任,商家同意给予无偿处理,免费给林小姐粉刷墙壁。

记者 高金环 实习生 通讯员 曾庆光 黄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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