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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小区业主投诉施工队拖延工期 说好100天1年还没完工

2014-03-12 18:54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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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 每年的岁尾年初,装修纠纷投诉增多。记者昨日从思明区工商局了解到,该局投诉台1月以来即收到家装方面的投诉15起,引起纠纷的原因多是装修质量差、不能按时完工、家电在安装时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等。

房子在手,尽快装修入住,是业主的普遍诉求。原本3个多月的装修工程,硬是被拖成了一年,怕是很多人会抓狂。去年年底,市民于女士向工商部门哭诉说,她就遇到了这样的奇葩事。

原来,2012年5月6日,于女士与吕岭路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新房装修合同,双方约定,100天完工,合同额为12万元。装修开工后,于女士陆续支付了112417元。不过,约定装修期到后,这家装修公司却没有如期完工。于女士很着急,多次与这家公司沟通尽快完工,但对方却以种种理由拖着不解决。直到去年5月,她实在受不了,便找到工商部门。

对此,装修公司给出的解释是,曾联系过于女士,但有时电话无法接通,有时打通了,他们安排时间,于女士又排不开。

接到投诉后,工商部门努力调解,这家装修公司也很快派人前去扫尾。

不过,于女士又向工商部门投诉。因为她发现,装修公司应付了事,完工后,出现主卧与阳台墙壁涂料裂开、地板损坏、缝隙未填平、阳台防水工程未实施等诸多问题。

这回,她向商家提出四个要求:尽快处理好装修存在的问题;对装修质量给予保证;将水电线路图刻盘;解决合同经济纠纷完成费用结算。她认为,正是装修公司延误工期,质量也未保证。才导致她的房屋不能及时使用。按照出租租金等损失来算,需要赔偿6万元。

但该装修公司认为,这是“狮子大开口”,因为于女士要求的赔偿金额高过了装修费,只同意赔偿8000元,并表示如消费者不接受,则走司法途径解决。

去年12月18日至今年1月8日,思明区工商局对双方多次进行调解,但双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工商部门只好终止调解。

温馨提示

装修合同应细致把关

工商部门提醒,为避免类似的装修纠纷,要找对装修公司,找口碑好的正规大公司装修,一分钱一分货。消费者在装修完成后,要注意验收,并分清责任。此外,还要把好合同关,在签订合同前,详细解读条款内容。因为家装纠纷最大的争议就是缺少设计施工前的合同为证据,或合同约定不明确、不详尽。因此,在进行房屋装修之前,一定要和设计单位签署附带详细规范图纸的合同,并对可能出现的争议情况,尽可能详细约定并写入合同。这样,一旦出现争议,可以以合同为凭据,否则,消费方与施工方都可能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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