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 部分快递公司 恐失竞争优势 对于快递“价格底线”的质疑,还来自快递行业内部。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有的快递公司实际上并不乐意加入《公约》。”究其原因,在于这些快递公司素来以低价打开市场,“确立‘价格底线’后,快递公司难免失去竞争优势。”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从这位业内人士提供的一份行业协会文件获知,为确保“价格公约”的有效实施,市快递行业协会还牵头组建了“快递市场价格监督小组”,作为公约的监督机构。一旦发现有快递企业的收寄价格低于“价格底线”,监督小组将予以10万元或5万元的罚款,所罚款项中,1万元用于奖励举报人,剩余罚款由其余快递企业平分。“力度这么大,怎么敢不同意?”这位业内人士指出,部分快递公司加入《公约》实属无奈。 说法 设定价格底线 涉嫌构成垄断 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郑志宁律师认为,市快递行业协会制定《公约》的做法涉嫌违反了《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在本是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统一定下最低价格,最终都有可能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郑律师分析指出,良性的市场应是正当竞争,价格的升降需由市场自行调整。 郑律师称,行业协会成垄断推手的情况近年来屡见不鲜,而根据《反垄断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 郑律师认为,快递行业协会主管部门及反垄断相关部门应对《公约》的合法性问题,尽早做出表态。 《公约》是否涉嫌垄断,由于采访时适逢周末,记者尚未能与有关职能部门取得联系,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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