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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组织医疗机构和药企 开展药害救济制度课题研究

2014-04-10 09:15  崔晓旭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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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1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崔晓旭/文 陆军航/图)昨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叶飞云做客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就药品不良反应等相关问题与大家进行网上交流。

开展药害救济制度课题研究

去年,厦门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数量比增66%。市民如果在用药后出现不良反应,应该找哪个部门负责或者向哪个部门报告?造成后果有政府补偿或者救济吗?

叶飞云说,影响不良反应发生的因素很多。所以,在正确使用药物时发生不良反应,生产企业、医疗机构都不存在过错,也就谈不上赔偿。

但这种情况应不应当得到补偿、救济?叶飞云坦言,这也是国家正在研究的一个问题。“谁都没有过错,用药途径、方法、患者的适应症都对,但还是发生了很严重的不良反应,这种概率虽然很小,但是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如果碰上了,就是100%。要有一种方式来解决这样的问题。”

据了解,厦门市药品不良反应中心正组织厦门几家大型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开展药害救济制度课题研究。

建防护网让市民放心用药

为了让市民放心用药,厦门在药品质量安全方面采取了多方面的防护措施。“首先是抓源头,建起防护网。”叶飞云说,近年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大型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单位,加大监管力度,压缩假药、劣药的生存空间。

其次是打防并举。叶飞云说,将严厉打击药械违法案件作为预防违法发生的重要手段,通过惩治违法,警告有违法倾向的单位或个人,从而达到重点预防和一般预防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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