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面店老板帮送包裹反被敲诈 “爆炸物”竟是香肠

2014-04-21 06:49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邹玒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哭笑不得

“炸弹”竟是四根香肠

昨日12时许,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迅速指令湖里分局禾山派出所、刑侦大队、特警支队排爆中队赶赴现场处置。民警到场后,第一时间疏散现场群众,设置警戒线,控制现场,开展调查。经排爆民警检查发现的“爆炸物”确认为假爆炸装置,是四根用黑胶布裹着的香肠。

这个神秘男子是谁?勒索目标又是谁……这些疑问都还有待警方的进一步调查。

律师说法

当事人已涉敲诈勒索罪

北京蓝鹏(厦门)律师事务所的苏奕欣律师表示,涉案当事人的行为符合了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即已涉嫌敲诈勒索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