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沿街店面被断水后,每天只能靠四处“借水”度日。 问题:奔马新村沿街30家店铺无水可用,生活受影响 原因:商家物业因管理费起纠纷,欠三万元水费没人交 厦门日报讯(文/图 记者 陈莼 实习生王柯岚)奔马新村小区楼下30家店铺被停水快一个月,天天过着“借水”的日子,店主叫苦不迭。昨日,市民黄女士向本报读者热线求助,称“从4月中旬一直停水到现在,商铺做不了生意。” 业主投诉: 断水一个月 日子没法过 昨日,记者来到位于禾祥东路的奔马新村小区,黄女士所说的店铺就位于沿街部分。这30家店铺包括房产公司、美发店、洗车行等,近三分之二属于“夫妻店”,店主一家都住在店里,停水对他们来说,不仅意味着做不了生意,连日常生活都受到严重影响。 第一笔欠款: 欠三万元水费 遭水务集团追缴 记者了解到,停水的原因归根结底是因为欠了水费。店主邱女士告诉记者,从去年9月开始,她就发现每月的公摊水费多了起来,以今年3月为例,她家实际用水费用是400多元,可公摊水费竟有800多元。公摊水费突然暴涨,不少商家难以接受,便拒交水费。 记者从市水务集团了解到,奔马新村小区店面停水的原因是:从2013年9月起拖欠水务集团水费近三万元,还产生一笔滞纳金。2014年4月4日,水务集团发出欠费停水通知,要求业主自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到小区管理处缴清所欠水费,并由小区物业管理处交清供水总表的欠费。否则,4月14日起对总表停止供水。 第二笔欠款: 业主不交管理费 物业没钱交水费 在记者采访中,有商家提到,在物业进驻小区前,他们都是与房地产商对接,并没有交过物业管理费。如今,新的物业公司不仅没有提供相应的服务,还要在收水费的同时,收取物业管理费,“要我们全部交清了管理费,才去水务集团交钱。” 对此,物业公司表示,2013年7月开始,店面水管出现漏水,经查是管网破裂导致。这就是公摊水费上涨的原因。同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应该及时履行缴交物业费的义务,他们要求业主在5月9日前结清所欠的水费,并缴交相应的物业管理费,但业主就是不肯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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