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谊公司】 我们愿配合,但数据、档案没有移交 海谊公司负责此事的张女士说,他们愿意配合学校进行善后工作,但是到底办了多少卡,有多少人需要退卡,相关数据、设备都在现场经营负责人于某手上,没有移交。“很多用户打电话说要退卡,可是他们连收据都没有,我们只能先登记。” 张女士说,合同到期前,他们先后四次在体育馆内外显眼处张贴承包经营到期结业公告,通知办卡客户及时与售卡单位办理结算手续。此外,2013年底还在《厦门日报》登过类似公告。 2008年,由于对经营运动场所不熟悉,海谊公司聘请了于某做现场经营负责人,并担任公司副总。他们与于某签订了类似承包经营的合同,以海谊公司的名义经营,2014年4月30日到期。 海谊公司负责人王先生表示,由于于某抵触公司的管理制度,也不愿意配合一中的工作,公司在2012年与他解除了劳务关系,但经营合同并没有作废,消费者在现场办理的运动卡上,均有海谊公司的落款。 不过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办的卡,已经没有“海谊公司”等信息。 王先生说,经营合同到期后,于某仍然占据着体育馆,甚至向公司发出联系函。记者看到,函上称:“你司于5月7日将体育馆大门加锁关闭,导致我司无法正常办公……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海谊公司自行承担。”落款是厦门懿桐体育推广有限公司。王先生说:“我们是第一次知道他办了这么个公司,我们不接受这个工作函,因为我们是跟于某个人签的合同,跟这个所谓的公司没任何关系。” 【懿桐公司】 海谊公司已经撤出 5月29日后可续卡 记者拨打办卡电话2050123,工作人员称,目前海谊公司已经从体育馆撤出,他们是懿桐公司的人。至于卡还能不能续用,5月29日以后就可以来办了。记者希望与公司负责人联系,但截至发稿前,仍未得到回复。 昨日,记者拨打于某的手机,一直听到“通话当中”。 【律师说法】 海谊公司 应承担赔偿责任 福建勤贤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时坤认为,本案中,消费者应找谁维权最重要的依据是,游泳馆系以谁的名义对外经营。根据现场招牌等证据,海谊公司足以被消费者凭日常生活经验认定为出售游泳卡的一方,即合同的相对方。因此,海谊公司应对外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当然,海谊公司在赔偿消费者后或因此事有损失,可以向实际经营承包者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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