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情 > 正文

暑热难耐小区泳池却撂荒 闲置多年因业主物业拉锯

2014-08-08 16:38:12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2

放过一次水,后来就没了下文

在海沧一个新小区的正中间,是一块一米左右的高台,上面就是小区的露天游泳池。两个池都处于干涸状态,池旁有一个浸脚池,顶上是进池前的喷淋装置。

除了浸脚池,水池周边就没有更衣室、淋浴间之类的配套设施了,只有一个玻璃被砸碎的岗亭。

居民

很希望开放

带孩子玩玩水多好呀

居民王先生说,这两个池去年这个时候好像有装过水,但从来未见到有人下去,“水都没了,现在应该是不开放了”。

“当然希望开放啦,这么热的天,傍晚带孩子来玩玩水,多好呀,而且都在小区里。”居民陈女士说,她家有一个5岁的孩子,每次孩子要游泳,都要到很远的地方去,“也不是正儿八经的学游泳,就是消暑嘛,每次都得坐公交车,很麻烦”。

物业

开放需业委会同意

设备也不齐全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王女士告诉记者,去年10月份,开发商将游泳池移交给物业,当时移交时,更衣室、淋浴间等设备就不齐全,这也是游泳池无法开放的主要原因。

王女士说,现在物业正在与人洽谈,打算将游泳池承包出去,“如果让人承包的话,更衣室、淋浴间等配套设施就会建起来”。

记者说,承包出去之前,游泳池能不能先开放呢?

王女士说,如果要开放游泳池,就会增加水电公摊费用,这样的决定必须要由业委会或业主大会决定,可是,小区至今都没有成立业委会,也没有召开过业主大会。

王女士说,要成立业委会,有两个条件必须具备:楼盘首套交付两年后或是入住率达到50%。而小区这两个条件都不符合。

没经业委会的同意,所以没有人能够决定是否开放游泳池。没经业委会的同意,物业怎么可以将游泳池对外承包呢?

对于这个问题,王女士没有回应。

记者就这一问题采访小区所在的海发居委会郑主任。郑主任说,如果居民有使用游泳池的需求,没有业委会,物业可以来找居委会帮忙,将居民的意见集中起来。至于物业打算将游泳池承包出去,郑主任认为,在没有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物业不能将业主的配套设施承包出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