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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8岁男童溺亡景区游泳池 家属质疑无救生员

2014-08-26 10:54  朱加良 白志强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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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物业管理疏忽 须分担责任

前天晚上7时15分许,记者来到事发的泳池。此时,泳池内还有不少市民在游泳,岸上有三个标线,标明泳池水深分为0.8米、1.2米、1.5米三个档次,小辉亲属王先生说,这些标线是事发后才画上去的。而当时,小辉就是在1.5米水深的地方溺水的。

旗滨物业王经理说,这个泳池是今年5月份才对外开放的,虽然是由旗滨领海国际小区的开发商建的,但产权是海湾公园的。不过,王经理坦言,泳池日常管理由小区的旗滨物业维持。王经理告诉记者,水深标线之前就有,只是来的人多了,踩着踩着就变模糊了。事发后,物业重新画了清晰的标线。

对于事发时没有救生员在场的质疑,王经理解释称,游泳池的开放时间是下午4点到晚上8点,救生员在下午3点半到位,这个在泳池旁边的告示上已经写得很清楚了。王经理称,接到出事的消息后,物业已经通知就近的一名救生员赶到现场救援。

昨天,记者再次联系家属和物业,双方均表示,善后事宜等明天律师过来再谈。

对于此事,福建三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吴文都律师说,虽然事发时不在泳池开放时间内,但是管理方也没有对游泳者做出阻止,这也是管理疏忽的一种表现。“这个问题最后只是责任分担问题,不过物业到底要分担多大的责任,要由法官做出具体裁决,现在还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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