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门:液化气槽车隧道抛锚 大客车一头“撞上”

2014-08-29 16:54  陈满意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高速交警联合多部门演练,40分钟排除险情

 

演练现场浓烟弥漫。

厦门晚报讯(文/图 记者 陈满意 通讯员 郑锦阳林柳芬)昨天上午。厦门高速交警支队联合多部门,在大帽山隧道举行交通事故抢险救援安全演练。

昨天上午9点30分,演习模拟一辆运载20吨液化气的槽车突发故障,停在大帽山隧道内,一辆疾驰的大客车撞上槽车,现场发生事故。

据悉,空气中液化气比例达到2%-8%时,遇明火会爆燃,20吨的液化气的爆炸相当于400吨TNT的当量。厦门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启动了应急处置预案,并将警情通报给消防、安监、急救、路政等相关单位。各联勤单位接到指令后先后赶赴现场救援。

10时10分,险情消除,指挥小组指令解除交通管制,该路段恢复正常通车。  

【现场知识】

液化气泄漏 现场最忌火花

液化气也叫液化石油气,比重是空气的1.5倍-2倍。发生泄漏时,这些气体会滞留、聚集在低洼处不容易扩散,人们不宜在低洼地带停留。液体遇热气化,体积会膨胀250倍,1升的液化气与空气混合达到2%的浓度时,便形成12.5立方米的爆炸性混合物,一旦有点火花就会发生爆炸,所以液化气泄漏现场,严防撞击产生火花或静电摩擦火花,包括汽车启动、打手机、使用对讲机均不允许。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