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吕某平的7层违建砖墙如今都已砌好。 “历史存量”典出何处 城管无法自圆其说 根据卷宗中同安城管执法局2013年1月的最后一次执法图片,当时的七层楼还只是一个四面透风的框架,而现在,砖墙都砌好了,至于何时建成现状?不得而知,因为卷宗材料中没有相关资料。 根据省、市“两违”整治相关规定,党员干部的违建属于快查快拆范围,然而,同安城管部门却认为,吕某平的违建是在2013年1月建成现状的,应当纳入历史存量处理。 同安城管部门所说的“历史存量”,典出何处?城管人员先是说,“两违”整治的相关文件有具体规定,却迟迟无法出示。最后找来一份《拆除历史存量非法占地违法建设月报表》,想证明“历史存量”是2013年7月1日前的违建,但调查人员发现,表格的底部却明确写着:“历史遗留非法占地违法建设是指2012年6月30日以前发生的非法占地违法建设。”也就是说,即便按照同安城管部门的时间界定,吕某平的违建行为也不属于“历史存量”。 那么,城管部门为什么要以所谓的“历史存量”处理吕某平的违建呢?相关城管人员还是道出了目的:吕某平违建虽然已经作为党员干部违建上报,但还是要按一般程序立案查处。 笔录竟然会“过期” 违建四年未立案 接下来的调查到的情况就更令人费解了,调查人员发现,吕某平的违建至今未进行立案。即便按一般程序,不立案遑论查处?对此,相关城管人员给出的解释是:“2010年8月制作的询问笔录已经过期”,“吕某平一直不来配合调查,先是推说在补办建设手续,后来又说违建与他本人无关,是他父亲建的,因为没有当事人笔录,所以无法立案”…… 且不论笔录“过期”一说能否成立,也不论吕某平是否一直躲着让执法人员找不着,就上述理由实则难以成为城管部门至今未立案的理由,因为当事人不配合,执法人员完全可以依法采取旁证等其他手段,集齐立案所需材料。 调查情况表明,同安城管执法局在查处吕某平违建的案件中存在查处不力的状况。为此,市纠风办、市治违办召集同安城管执法局,反馈调查中发现的有关执法人员消极履职等情况,敦促迅速采取措施纠正,同时发出督办通知,要求进一步开展调查,依法依规处理违建,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市民评代表 刘雷 王耀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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