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挡风玻璃被砸成这样。 厦门晚报讯(文/图 见习记者 李毅颖 记者 谢雨真)车停在小区楼下的车位上,一年来,车子陆续被楼上掉下的物体砸了六次,这次前挡风玻璃被砸碎了。家住巡司顶海龙小区的曾小姐终于忍不住了,愤然向本报市民热线反映。她说,她每次都有报警,但由于监控照不到楼上,一直查不到肇事者。 昨天中午,记者看到了曾小姐的车,其前挡风玻璃被砸成蛛网,中心处直径约有4厘米,并延伸出去若干条长裂缝,车身和地板上散落着红色的砖头碎片。 曾小姐说,前晚9点多,她听到楼下“咚”地一声,心想不会又中招了吧。果然,昨天上午8点多,她下楼一看,发现自己的车又被砸了。这一次,依然不知道肇事者是谁。加上这次,今年她的车总共被高空抛物砸了6次。 记者看到,曾小姐住的这栋楼高7层,与另一栋相距5米左右,两楼之间设有一排停车位,每个车位的前后均竖立着两根半米长的铁杆,只有开锁才能把车停进车位。曾小姐说,她是两年前租住这里的,车位钥匙是房东给她的,车基本上都停在固定的车位上。 房东骆先生告诉记者,车位并不是个人的,铁杆是小区居民竖的。三四年前,为了不让外来车辆占用小区的停车位,小区居民就竖了这些铁杆,车位钥匙每户人家配一把,谁家车先回来,谁就先停。 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值班室,只有一名保安在。保安告诉记者,值班主任外出吃饭了,他也没有主任的联系方式,让记者一个小时后再过来。 一个小时后,记者再次来到值班室,仍旧只遇到原先的保安。保安说,他刚上岗没几天,不了解情况,这家物业公司也是一周前才接手小区的,目前还处在交接过程中。 律师说法 查不出空中谁抛物 相关住户都要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律师说,根据这一条款,同一楼内的邻居向外面高空抛物砸到了行人或车辆,如果查不出来肇事者是谁,可以让有可能造成损害的居民共同承担补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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