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福州站记者 张珺)我省不少农村地区自然灾害多发,农民的住房也就很容易受到损害。记者昨日从民政部门获悉,我省将加强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推行省级统一投保、各级政府补充加保、农户参保为补充的保险模式。 据悉,省级统一投保的金额为每户不低于1万元,被保险人以户为单位,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自有的、用于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屋,主要包括卧室、客厅、饭厅、厨房等。同时,我省还鼓励农户自愿缴费增加保障金额或增加投保标的及险种。 据了解,省级统一投保的保险责任基本涵盖造成农村住房倒塌或损坏的主要风险以及因灾搬迁或拆除损失,包括暴雨、洪涝、台风、风雹、雪、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保险公司还可在条件允许和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供地震风险保障。 一旦发生灾害,在理赔方面,承保公司将遵循主动、简便和有利于农户恢复重建的原则,为农户提供及时的保险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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