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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起一批新规开始实施 保障房将以配租为主

2015-01-01 09:42:43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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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是2015年的第一天,新年新气象,一批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明起实施。

想去金门,可以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到了那里再申请临时停留许可;

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启用,让买房人不用再担心“一房两卖”;

高考部分加分项目的取消,给了考生更公平的竞争环境;

“史上最严环保法”将实施,有望推动大气雾霾治理;

预算法规定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纳入预算……

厦门本地的一些新政新规,如部分非厦门居民去鼓浪屿也可走市民通道、物业服务收费项目的细分等,也是大家关注的。

【民生】

企业想“抠门” 没门!

本报讯 (福州站记者张珺)现实中,一些企业出于成本控制的考虑,会按最低工资标准为员工缴交养老保险。明天起,企业“抠门”没这么容易了——用人单位如果按最低工资标准缴交养老保险,必须提供在人社部门的备案意见。

根据新规,用人单位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劳动者工资标准支付的,必须符合“因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亏损,确实无法正常支付工资(连续亏损三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的条件,而且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履行报备手续。

另外,从明天起,我省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按1600元执行,今后每年以一定的幅度增加。

高考加分项目 锐减!

据新华社电 12月17日,教育部等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重大体育比赛获奖者、二级运动员统测合格者、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迹者、奥赛获奖者、科技类竞赛获奖者等全国性加分项目。

人事档案服务免费!

据新华社电《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自明天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各地要将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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