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车行千里车主发现买到改装车 状告车行要求退车

2015-01-03 10:4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月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厦法)购买的车行驶上千公里后,还能不能退车还钱?购车人张女士发现自己买到“改装车”后,状告车行要求退车。近日,厦门中院针对这起案件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张女士的诉求。

这辆车是张女士花30多万元购买的进口越野车。但是,车辆行驶了1000多公里,张女士发现,该车不是合同所说的“豪华精装版”。

张女士说,她是去年1月初与汽车销售公司签订买卖合同,购买了一款进口越野车。1月底提车时,合同上没有详细注明车辆的配置,但提车交接单上写了“豪华精装版”,而办理的银行贷款合同上又写“豪华导航版”。

购车10天后,张女士开车不小心碰到障碍物把车子刮了,在车辆维修时,她才发现“车型不符”。

张女士说,她查询后发现,厂家根本没有生产这款越野车的“豪华精装版”,只有“豪华导航版”,事实上,车行加装的都是“国产货”,然后,把普通版的车当成了“豪华导航版”卖给了她。因此,她起诉要求退车还钱。

车行却答辩说,即使张女士有异议,也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在验车的时候提出来,而不是开了1000多公里、车被刮了才提出;另外,虽然官方并没有“精装版”,但4S店只是对内饰进行一些功能上的加装,没有实质性改装。

近日,厦门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张女士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交车应当场验收

法官说,依据双方的约定,交付时,张女士应当场验收,如有异议及时提出。车辆交接单上的签字,足以推定张女士知道所购的车型,而且车行没有进行实质性改装,不违反国家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足以证明车辆存在瑕疵。

因此,车行交付“豪华精装版”车辆给张女士并不违约。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