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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部车占用应急车道被罚 紧急情况别占用应急车道

2015-01-22 11:16  吴俊鸿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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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21日A06版的相关报道。

厦门日报讯 (通讯员 陈勤勤 记者吴俊鸿)前天,海沧大桥进岛方向靠东渡面粉厂的引桥,1部小车突然自燃,造成车辆排长龙。昨日,110指挥中心对外通报,事发后,有67部车辆违法进入应急车道被抓,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据介绍,小车自燃发生后,海沧大桥进岛方向开始拥堵,消防、120和钟山派出所等单位迅速赶往现场处置,可应急车道却被很多车辆占用,导致救援车辆和处置人员无法以最快的速度通过。

昨日,110指挥中心统计,前天18时至20时,警方通过视频监控系统查处海沧大桥进岛方向应急车道的违法车辆67部,比19日同一时段的18部上升3倍多。

目前,按照相关规定,这些违反规定进入公交专用车道、应急专用车道行驶的车辆,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提醒

发生紧急情况

别占用应急车道

隧道、桥梁、城市快速路等划设的应急专用车道,只准许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路政执法车、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车等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通行。警方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平常要保持应急专用车道的畅通,发生紧急情况时更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能占用应急专用车道。发生此类桥梁上的汽车自燃事件时,如果应急专用车道被占用,抢险和医护人员无法快速到达现场,将直接影响现场的救援效率,市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受到更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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