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月2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张顺和)导报记者昨从厦门市商务局获悉,该局已于近日发布“关于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通知”,将在厦门增设一家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有意开展报废汽车回收业务的企业可向市商务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19日。 据悉,申请企业的条件包括: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具备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辆;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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