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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十斤酒精坐BRT被拦下 已发生15起携违禁品事件

2015-01-23 12:39  卓悦佳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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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记者 卓悦佳 通讯员 朱毅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能随身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这个规定很多人都知道,但现实中却经常有乘客违反规定。前天,有乘客携带了约10斤酒精想要乘坐BRT,幸好被安检人员提前拦下。

1月21日上午11时许,BRT火车站北票厅安检员李师傅在安检时,发现有一男一女两名乘客,随身携带了一个看起来挺沉重的编织袋。按照规定,李师傅要求乘客打开编织袋检查。没想到,打开编织袋一看,里面竟有10瓶500毫升的医用酒精,合起来共有5000毫升,约10斤重。由于酒精是易燃物品,属于一类违禁品,这次检查发现的数量又较大,安检人员当即向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第二大队通报情况。警方随后到场了解情况,并将乘客带走,将对二人进行身份核对及对酒精用途进行确认。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短短二十多天的时间里,BRT场站公司安检人员检查到的携带200毫升以上酒精、天那水等违禁品的事件就已达到15起,前天这起是违禁品数量最大的一起。工作人员说,相对于汽油等比较明显的违禁品,许多乘客对酒精、油漆等违禁品的危险性了解较少,因此常常会携带这些易燃物乘车。实际上,酒精属于一类违禁品,危害与汽油一样,只要乘客携带了,就不允许乘坐BRT等公共交通工具;如果携带超过200毫升,场站公司还将报警处理。

【链接】

乘坐BRT,这些东西不能带

易燃易爆违禁品分三类:一类违禁品包含汽油、酒精、天那水、烟花爆竹、枪支弹药、炸药、腐蚀性化学品、管制刀具等;二类违禁品如发胶、工业用油、工业胶水、化学液体、剧毒化学品、油漆等;三类违禁品则是超高超重超大物品、宠物、游泳圈、海鲜家禽、未包装铁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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