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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车行租车竟转手倒卖 厦两家租车公司遇租车骗子

2015-01-27 08:47  陈佩珊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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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 林泳平 李伟)车才租出去,GPS显示车子一路到了泉州、江苏、山东……而租车之人手机关机,怎么回事?2014年5月,厦门两家汽车租赁公司遭遇租车骗子。

2014年年初,阿德认识了小胖。为了赚点钱,两人商量着到汽车租赁公司租几辆车出来卖掉,赚得的钱两人分。经商议,由阿德出面向租赁公司租车,租成之后,小胖负责卖车。

当年5月11日,阿德来到莲前一家汽车租赁公司,与该公司签订了汽车租赁合同。将车开离汽车租赁公司后,阿德将车交给小胖。第三天中午,小胖称,车已卖掉,并将12000元交给阿德。

“再租几辆,回头结算。”听了小胖的话,14日,阿德又从网上找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签协议,交了5000元押金后,又租了一辆车。不过,这辆车却被小胖嫌弃,他说:“这车别人不想买,换部好点的来。”于是,阿德返回租赁公司,换了一部好车,然后交给小胖,小胖向他支付了80000元酬劳。

2014年5月12日,第一家汽车租赁公司通过GPS定位发现,车辆轨迹出现异常,12日晚车子到了泉州,13日上午到了江苏,之后,GPS信号消失了。该公司工作人员第一次拨通阿德的电话时,阿德表示车子马上就会回来。第二次拨打其电话时,阿德的手机关机。

2014年5月15日,第二家汽车租赁公司也发觉不对劲,车上GPS定位器被拆。16日,其他GPS显示,该车到了山东。租车公司工作人员追到山东,找到该车时,车辆已无法启动。

经侦查,2014年8月8日,阿德在思明区被抓获。思明区检察院认为,阿德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租赁汽车为名,将汽车变卖抵押,非法牟利,涉嫌合同诈骗罪。

近日,阿德已被思明区检察院依法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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