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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布多起典型盗窃案件 年关将至市民注意防盗

2015-02-03 10:03  谭欣妮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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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记者 谭欣妮 通讯员 杨长平)近日,思明法院向记者披露了多起盗窃案,盗窃手段可谓灵活多样。新春佳节来临之际,记者也给各位读者提个醒,小心身边那只“看不见的手”。

小区保安监守自盗

趁住户上班时下手

55岁的陈某是厦大附近某小区的保安,对小区住户的上下班时间颇为留意,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他工作认真负责,殊不知他是在暗自盘算下手时间。2013年8月29日上午11点左右,他趁某户屋主上班不在家,入室行窃。进门时他把凉鞋脱下放在大厅门口,再钻进卧室,将梳妆台抽屉内的财物搜刮一空,包括项链三条、玛瑙手镯一个、黄金手链一条和现金一万元。

正当他准备打包离开时,屋外突然传来一声“是谁?”陈某跑出房间,发现原来屋主儿子就在隔壁房间。陈某强装镇定,说是“上门来通知住户拿快递的”,然后匆匆套上鞋离开。然而他的借口并未诓过孩子,半小时后,陈某在值班室被民警抓获。据知情人透露,陈某可能利用职务之便私下配了该住户的钥匙,才能顺利入室盗窃。

近日,思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官认为,陈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达一万多元,构成盗窃罪,由于是犯罪未遂,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后,陈某被罚五千元。

小提示:自家钥匙还是尽量随身携带,不要随意托给他人。另外,梳妆台、衣柜等都可能成为盗窃“重灾区”,上了锁也会被撬开,为保险起见,诸如黄金首饰、现金等贵重物品还是放在保险柜内为好。

小偷混进图书馆

趁人不备偷手机

在图书馆看书时,不少市民会放松警惕,将财物留在座位上,起身去不远处接水或上卫生间。这也给了小偷可乘之机。

2014年5月下旬,被告人路某和同伙连续三次前往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进行盗窃。他们瞄准独自在座位上看书的读者,趁对方离开座位或是打瞌睡的间隙出手,只偷手机,拿了就跑。最后一次,路某偷了一部418元的国产手机,他嫌质量不好又放回了原处。之后,二人被图书馆保安当场抓获。

据统计,路某所窃手机总价5930元,已构成盗窃罪。路某最终被判处拘役半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小提示:图书馆是公共场所,不能因此放松警惕,贵重财物请随身携带,或至少请同座的人帮忙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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