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今年起至2016年6月,厦门将用一年半时间,分步骤、分批次在各区部分街道(镇),及市直有关部门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试点,为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奠定良好基础。厦门市政府办公厅日前正式印发《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实施意见》,明确了厦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试点范围、试点内容和资金来源。 试点对象主要为弱势群体 《实施意见》提出,厦门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将由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计委、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老龄办等部门开始试点实施,重点围绕问题青少年、寄养孤儿、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单亲家庭、失独家庭、残疾人、孤寡空巢老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着重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婚姻家庭、收养评估、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人口计生、医疗卫生、残疾人服务等方面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取得成功后再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范围。 购买资金将列入财政预算 根据规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承接主体应该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具备相应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也可作为承接主体。 《实施意见》还明确要求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来源。同时,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也将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经费支持。另外,政府还将鼓励和引导各类基金会、企业大力支持、参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拓宽购买服务资金的来源渠道。 全市已推进试点项目68个 据悉,去年以来,厦门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并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推进试点项目68个,其中市本级13个、财政安排资金10931.46万元,各区、管委会共55个、财政安排资金6666.39万元,为全面推开工作奠定了基础。去年9月,厦门还首次出台《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目录共分为三个级次,包含6大类236项。其中,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包括公共教育服务、公共文体服务、人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服务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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