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应洁 通讯员 林志杰)今年春节期间,集美区将限制性燃放烟花爆竹。集美街道,杏林街道宁宝社区、纺织社区、园博苑,杏滨街道三秀社区、日东社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区域内不得擅自生产、运输、携带、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考虑到民俗习惯,区烟花爆竹管理小组在这三个街道划定了三个可燃放集中点,实行在规定的时间内、规定区域内,允许燃放规定品种的烟花爆竹。 据介绍,根据集美区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对于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该烟花爆竹,可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凡举报有功的,视情况予以200元到2000元的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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