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采取公开招募的方式,欢迎热心道路交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市民加入
厦门仍有许多交通不文明行为亟待改善,需要组建“义务交警队”。记者 唐光峰 实习生 陈艺杰摄 海西晨报讯(记者 于婧媛 陈小斌 通讯员 林冯) 厦门将组建“义务交警队”,这是昨日记者从厦门交警支队获悉的最新消息。 创建文明交通示范城市 前不久,厦门市委文明办提出争当“市民文明行为示范标杆城市”,并与海西晨报社携手发起“不文明行为”征集活动,经过征集和市民投票,共选出市民最期待改善的“十大不文明行为”。这“十大不文明行为”中,“车辆斑马线不礼让行人”、“乱停车”、“车窗抛物”三种是关于交通的陋习。 市长助理、市公安局长林锐在厦门市“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典范城市”座谈会上表示,我们每个人都是交通参与者,呼吁每一位市民都从自身做起,自觉养成文明驾驶、有序停车的好习惯,自觉抵制交通陋习。 昨日,厦门交警支队积极响应市民文明行为示范标杆城市建设,召开厦门市义务交警队组建工作座谈会。会上提出,厦门将组建“义务交警队”。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林祥兴介绍,为响应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创建文明交通示范城市,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协助警务工作,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社会化管理水平,同时也给广大热心道路交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市民提供一个实现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的平台,我市将组建“义务交警队”。 招募成立“义务交警队” 记者了解到,在台湾有一支“义勇警察大队”协助管理交通,厦门这支“义务交警队”或将成为大陆地区首支交通志愿服务队伍。 “义务交警队”将采取公开招募的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市民群众加入,成为义务交警队员的前提必须是自愿。队员将深入社区、学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引导市民学法、懂法、守法;还要定期到重要交通路口、路段,协助交通民警指挥疏导交通;对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引导群众文明、有序、安全出行;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座谈会邀请了公交集团、出租车公司、保险行业、银行等10多家单位参与。记者注意到,一些单位呼吁为这支队伍建立激励机制。对此,交警部门也表示,将考虑采取“志愿服务星级认证”等方式,激励志愿者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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