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推动自贸区建设 厦门拟调整三部地方性法规

2015-03-31 07:22:32骆余民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3月3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骆余民/文 陈巧思/图)昨日上午,厦门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还听取了市政府提交审议的《关于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暂时调整实施本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说明及市人大法制委的审议结果报告。

去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作出决定,暂时调整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等4部法律规定的12项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厦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郭晓芳说,为解决有关法律规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实施问题,以及对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保证国家法制统一,有必要对厦门需要调整实施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规定予以明确,同时也是依法推进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建设先行先试的需要。

厦门市政府副秘书长熊衍良在作相关说明时说,拟暂时调整实施《厦门象屿保税区条例》、《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条例》中有关企业设立审批的规定,以及《厦门经济特区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中有关台胞投资者设立企业的审批规定等条款。

就此,市人大法制委进行审议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依法支持推进自贸区建设先行先试。

此外,昨日上午,市人大法制委也向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草案)》,该草案将进入三审。为此,昨日上午的市人大常委会还专门举办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专题讲座。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