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经济企业 > 正文

12项税收措施助力厦门自贸区 让纳税人少来少呆少带

2015-04-01 07:18:38白若雪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记者 白若雪 实习生 林妙红 通讯员 李韶青肖雨)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没有特殊的优惠政策,没有形成洼地,但是有更便利、高效的税收服务和立体化、全通道式便民办税服务网络。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国税局了解到,该局主动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161项税收服务举措已经落地92项,今年内将会全部落地。厦门市国税局还发布了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12项管理服务措施,将通过税收管理服务创新,让纳税人“少来、少呆、少带”。

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办税服务厅内设立纳税人自助体验区,实现自助办税与自助辅导功能“二合一”。在综合服务大厅,和地税共同设立税务咨询工作室,可以和纳税人面对面沟通,受理纳税人的建议、投诉和意见。纳税人还可通过手机APP预约咨询专家提供个性化服务。

纳税人可通过互联网进行涉税审批和备案的预申请、查询审批备案过程及结果,目前已实现18项网上审批业务、5种证明开具业务。厦门国税将继续扩大网上审批备案的项目,进一步压缩涉税审批时限,放宽备案年限。针对税务登记、发票申请审批、征收方式认定、减免税备案类及其他文书批件等5大类12项业务,实行免费邮寄送达服务,发票网上申领,快递免费送上门,让自贸试验区纳税人办理相关事项无须来回奔波取件。

此外,厦门国税网站上将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并将名单提供给厦门市信用建设平台和自贸试验区网站进行发布。对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扎根落户的新设企业,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诚信水平,允许其享受A级企业服务,并加强动态管理;选择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内部分信用等级较高的大企业试行税收事先裁定,从而避免耗费不必要的税务争议救济成本。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