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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建设局发文要求物业企业加强机动车停放管理

2015-04-04 07:56:30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邹玒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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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吴林增/文 常海军/图)在厦门,停车位吃紧,已经是普遍现象。在一些老旧小区,停车就像进了死胡同,能进但是难出来。

昨日,导报记者获悉,厦门建设局向全市物业企业发出通知,要求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辆停放管理,以提升停车管理服务水平。

在育秀路一老小区,没有规划地下停车位,近年停车位紧张之后,物业才在小区空地上划出一些停车位。

停车位划好之后,小区通道内只允许一辆小车通行。而就是这样的“唯一通道”,一到晚上7点,也基本被一些小车给占据。“唯一通道”被堵之后,已经停放的小车想出来都难。

“在这个小区停车,真的就像进了一个死胡同,车子停满了,你一旦进来,就别想出去。”居民王女士说。

这种停车乱象,在厦门的一些老小区(没有地下停车库)挺常见。为了提升停车管理服务水平,日前,厦门市建设局向各区建设局、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发出《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辆停放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物业管理区域内要根据机动车数量、停车库(位)数量和区域内道路等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配置必要的车辆秩序管理员,落实到人到岗,维持车辆停放秩序。

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车辆的行驶和停放,应当根据区域内道路、出入口、消防通道和停车场地等实际,设置各种交通标志和警示牌,引导并提醒业主和访客有序行驶、规范停放车辆。

此外,要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固定停车的车辆建立车辆信息档案;对临时停放车辆进行登记,登记信息包括走访住户地址、驾驶员姓名、联系电话,并告知停放最长时限等管理要求。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秩序的引导,对乱停放、乱占道等违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不听劝阻的,应当及时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报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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