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杨长平)“你家菜里有钢丝。”小伙子话一出口,周围顾客投来关注的目光,店家无从解释,只好赔偿,但没想到的是此人居然是骗子,钢丝是他的作案工具。 近日,思明区法院判决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陈某三次作案,在用餐过程中,谎称吃到钢丝,骗取赔偿金、医药费、交通费。陈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又20日,并处罚金一千元。 去年9月18日下午5点多,鼓浪屿某咖啡店里坐着不少客人,陈某伪装成顾客,把事先准备好的钢丝放入盘中,然后叫来服务员,称咖啡店的卫生有问题,他吃到了钢丝,人很不舒服。服务员连连道歉,陈某不肯原谅,店主阿民(化名)也赶紧出面解决。 阿民一看,餐里确实有钢丝。陈某接着说自己要到医院检查,向阿民索赔。陈某一开口就要好几千元,阿民虽觉得金额太高,但也认为如果真吃出问题,自己也得担责。于是,阿民说:“岛上就有医院,离得不远,我陪你去医院看看吧。”陈某心虚,但已骑虎难下,只好跟着阿民上医院去。 阿民为陈某垫付了100元医药费,让医生给陈某做了检查,检查结果是没有问题,阿民心生怀疑,认为陈某是借机讹诈,于是报警。 面对民警,陈某说出了实情。他说,他专门挑选人流量大的餐厅,此前曾两次作案,店老板并未陪他上医院,为息事宁人分别赔了3000多元,这让他大胆起来。 法院认为,陈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740元,数额较大,已经构成诈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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