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改革红利 自主选择 企业可自主选择注册地或货物实际进出境地办理申报、审核、放行等海关业务 统一通用 区域内海关统一操作规范、统一业务流程、统一执法标准,通关效率将大幅提高 政策叠加 闽粤自贸试验区海关共同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让企业享受“叠加式”政策便利 厦门日报讯(记者 崔昊 通讯员 朱文尧)自5月1日起,福建、广东、广西、海南“泛珠”四省区11个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将正式运作,届时泛珠四省区11海关通关如一关,企业进出口可尽享便利,预计将有超过17万进出口企业享受到改革红利。 据厦门海关介绍,扩大范围的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后,在福建、广东、广西及海南等区域内,海关在监管要求、作业流程和服务规范方面执行统一标准,实现“区域联动,多关如一关”。届时,企业可获自主选择权,打破关区限制,自主选择注册地或货物实际进出境地办理申报、审核、放行等海关业务;区域内海关统一操作规范、统一业务流程、统一执法标准,无论在哪个海关办理手续,便利措施统一通用,优惠待遇同等享受;实现“多关如一关”,大幅减少通关审批手续和通关环节,区域内企业办理跨关区货物通关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都将显著降低,通关效率将大幅提高;建立公共服务制度,通过海关“网上服务大厅”和“12360”热线,为企业提供通关状态查询、疑难咨询等公共服务。 “通关一体化还有利于闽粤两地对接,尤其是闽、粤自贸试验区海关共同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让企业享受‘叠加式’政策便利。”厦门海关监管通关处处长邓光文表示。 同时,此次“泛珠”区域通关一体化正式运作,将进一步密切泛珠四省区省际合作,加强四省区海关跨区域监管统一、协同配合,促进市场要素的充分流动,有力推动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关系向深入发展。来自厦门海关的数据表明,福建对“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贸易增速自2002年起平均达20%以上,去年福建省对“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贸易额近2900亿元人民币。今年一季度数据显示,福建、广东、广西、海南四省区对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贸易总值占同期我国对其总值的28.36%。 此外,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一线进出境同样适用本次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企业在进境口岸和特殊监管区域可自主选择申报、查验地点,实现保税货物便捷流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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